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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个结果
  • 简介:犯罪成立体系可以在大陆法系三元递进式的体系基础上,按照新的思路去重新建构。在建构新的犯罪成立体系之前,确立犯罪成立体系的应然品性是其前提。将其应然品性作为价值指引和技术指引,则新建构的犯罪成立体系应是淘汰式犯罪成立体系,而该体系在本土化之后是这样一个情形:罪状形合性一社会危害性一罪过性一应受刑罚惩罚性。其中,“应受刑罚惩罚性”是将刑事政策纳入了犯罪成立体系,从而使得犯罪成立体系的构建实现了对以往关于犯罪成立体系所有主张的超越。

  • 标签: 犯罪成立体系 罪状形合性社会危害性 罪过性应受刑罚惩罚性
  • 简介:高校质量工程要求不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践证明,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是落实高校质量工程的必由之路。我国当前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尚存在一些问题。在高校质量工程背景下,实现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必须从建设立体化教材、夯实教学硬件设施、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以及增强学生学习能力等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完善。

  • 标签: 工程背景 教学模式探析 法学立体化
  • 简介:电子警务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高级发展阶段,也是公安信息化的重要领域之一。与以往的发展阶段不同,实现电子警务将是对传统警务方式和结构的全面改造过程。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电子警务事业得以快速发展,但是在推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电子警务进行分析,结合电子警务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指出有碍于电子警务施行和发展的一些相关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 标签: 电子警务 现状 问题 对策
  • 简介:11月20日,渝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米绍林与市人大代表、市关工委副主任谢春光、全国人大代表王晓琳、区人大代表刘春帼、滕跃玉一行五人莅临渝中区检察院,就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进行巡视评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标签: 人大常委会主任 渝中区 立体网络 社会帮教 全国人大代表 关爱
  • 简介:电子证据鉴定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个新的司法鉴定类型,目前面临着技术提升和法律规制两方面的重要课题。在法律规制方面,主要涉及电子证据鉴定的概念界定、电子证据鉴定的范围和类型、电子证据鉴定的基本程序、技术规范以及基本原则等核心问题。

  • 标签: 电子证据鉴定 鉴定程序 技术规范
  • 简介: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中将“电子数据”确立为一种证据种类。由于电子数据容易复制和修改,通常需要对其进行真实性鉴定后才能作为证据采信。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相关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体系建设不完全。通过选取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中最常见的电子邮件,结合实际案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对电子邮件真实性鉴定方法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和归纳.旨在促进行业内技术交流,推进研究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

  • 标签: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真实性 邮件客户端
  • 简介:如果监控超速行驶的电子眼是私人公司投资的,它开出的罚单还有权威性吗?这样的疑问并非无的放矢。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广东审计日前发现,该省有12个市利用社会资金建设28个“电子眼”项目,违反公安部及广东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在权力承包的问题上,其实已经有过太多的生动实例,

  • 标签: 权力商品化 电子眼 承包 《第一财经日报》 广东省公安厅 资金建设
  • 简介:电子错误属于合同错误的范畴,电子订约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电子错误不能完全为传统合同法的错误理论所涵盖。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对电子错误进行了专门立法。作为现今电子商务领域唯一的国际公约,《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不仅制定了电子错误的规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合同法律规则。我国尚无电子错误的专门立法,司法实践主要通过解释传统合同法的相关规则以解决电子错误产生的争议。欧盟的事前防范机制和美国的事后消费者抗辩权制度值得我们在立法中予以借鉴。

  • 标签: 电子商务 电子合同 电子错误 电子通信公约
  • 简介:电子手铐是一种利用电子设备监控、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等特定对象行踪的现代信息化监管手段,其不仅可以确定被监控者所在的位置,还可以保障被监控者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活动,可见电子手铐在检察实践中具有实施和推广的广阔空间。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主体,在组织、协调、督促应用电子监管手段以保证司法强制措施的有效执行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①

  • 标签: 检察实践 电子 应用 司法强制措施 监管手段 犯罪嫌疑人
  • 简介:【裁判摘要】禁止反悔原则适用于导致专利权保护范围缩小的修改或者陈述。亦即由此所放弃的技术方案不应再被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该放弃.通常是专利权人通过修改或意见陈述进行的自我放弃。但是.若独立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而在其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且专利权人未曾作上述自我放弃,则应充分注意专利权人未自我放弃的情形,严格把握放弃的认定条件。若该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未被该独立权利要求所概括.则因该附加技术特征没有原始的参照.故不能推定该附加技术特征之外的技术方案已被全部放弃。

  • 标签: 实用新型专利权 电子科技 纠纷案 公司 有限 上海
  • 简介:近年来,毒品犯罪向互联网络渗透的趋势越发明显,利用网络进行毒品犯罪的案件逐年增多。文章归纳了目前我国利用网络进行毒品的主要形式,并对利用网络进行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据进行了分类,有助于侦查机关有针对性的发现和提取相关证据。

  • 标签: 网络 毒品犯罪 电子证据
  • 简介:商业方法专利"是指由计算机辅助实施经营、管理或适用于财经信息处理过程的技术方法所获得的专利。早期美国法院在1908年Hotelsecuritycheckingco.v.lorraineco.案中,曾以商业方法属于数学演绎方法为由,将商业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受此案件影响,美国一直认为商业方法不应授予专利,即"商业方法专利除外原则"。美国法院在Parkervs.Flook案、Gottschalkvs.Benson案及Diamondvs.Diehr案中,虽再次强调自然法则、自然现象与抽象概念不受专利保护,但提出假如抽象的商业方法与运用这种方法发生了某种物理转换或者与有形的装置相联系,则应承认其具有可专利性;其后,美国法院于1998年的StateStreetBank案中,更表明只要该项发明能导出"实用、具体、有形之结果"者,仍不失其可专利性,否认了商业方法在美国专利法中存在例外。虽然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InreBilski案中,提出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之方法发明,需符合"机器或转换测试法",试图限缩商业方法专利的范围,然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Bilakiv.Kappos案中否认其为审查商业方法专利唯一的判断标准。因此,关于美国核发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基准,迄今仍有争议。

  • 标签: 电子商务 商业方法专利 知识产权 计算机软件 互联网
  • 简介: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入管理存在着审查形式化、准入管理主体和考核方式不统一、知识技能考核要求不明等缺陷。立足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入管理实际,从技术、程序和法律角度,明确申请从事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员的知识技能要求,并从制度层面将知识技能考核纳入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入考核内容,由司法鉴定行业管理主体牵头,采用考试、案例验证及同行专家评审的准入考核方式,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的准入考核置于实质,是解决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入管理现存问题,提高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行业人员素质,确保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活动科学性和鉴定意见可靠性的必然选择。

  • 标签: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鉴定人 准入管理制度
  •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工作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特征日益突出。通过以一起经济纠纷案为例,综合论述了某公司商用计算机系统的检验鉴定过程,文中涉及的主要技术包括商用管理软件分析、硬盘阵列重组、数据库检验等,在这类案件司法鉴定工作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 标签: 电子证据 计算机司法鉴定 硬盘阵列 数据库
  • 简介:避风港最早见诸于网络上著作权保护,是为了限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而确立的免责条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全面规定了"避风港"原则,包括通知规则、明知应知规则等。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上涉及商标的侵权案件大量涌现,而电子商务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如何确定,"避风港"原则是否可以用于限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等问题立法上并不明确,从而导致司法适用困难。因此,本文拟从避风港原则是否可以适用于网络商标侵权做一探讨和分析。侵犯著作权和侵犯商标权在避风港原则的适用上,就适用目的、适用模式上具有相似性与一致性,而且国内立法上有引入避风港原则的立法基础,同时司法上也认同并适用避风港原则,此外国外成熟的立法例和司法判例也是有利的支持。

  • 标签: 侵犯商标权 避风港原则 通知删除规则
  • 简介:如何确定网络环境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权利和义务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美国、欧盟以及我国在这方面的现有做法,指出《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中知道的内涵包括明知和应知,应知的判断不能适用红旗标准,而应用合理注意义务来判断。但为了在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建立起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责任的避风港,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合理注意义务应当具有确定性的,它分三个环节并贯穿于整个平台的运营:事前的正确引导、事中的及时删除以及事后全面评估事前和事中的措施是否得到全面的执行并反思其是否达到必要的标准。

  • 标签: 侵权责任 避风港 判断标准 红旗标准 注意义务
  • 简介:本文着重讨论了美国、欧盟、法国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商在网络商标侵权中的共同责任问题,从判例中总结出,在特定情况下的审查能力与注意义务应当加以扩展,从而脱离安全港规则的保护,这有利于强化平台商积极应对网络商标侵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同时,笔者提出建立与强化电子商务中商标商品的来源审查与备案制度,可以强化平台商的审查能力,促进电子商务业的良好发展。

  • 标签: 电子商务 平台商 商标 侵权 注意义务
  • 简介: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如另一方当事人无充分证据对其机构权威性、程序合法性、内容关联性、结果公正性等予以反驳,又不申请重新鉴定的,则法院可以将单方鉴定结论作为单独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第26条并非要求反驳单方鉴定结论一方当事人当然承担重新鉴定启动之义务,当无法重新鉴定时,法官应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双方过错情况进行利益衡平。

  • 标签: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鉴定结论 买卖合同纠纷案 电子科技 电子材料 效力认定
  • 简介:[案情回放]2010年10月5日至2011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邢某、李某夫妻二人在某知名网购商城上通过经营多家网店,销售明知是假冒的LV、香奈儿等注册商标的钱包,销售金额近30万元。侦查终结后,

  • 标签: 审查判断 电子证据 犯罪案件 审查起诉 网络 销售金额
  • 简介:由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仅仅是一个框架性协定,所以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服务贸易争端时还需要对成员方的具体承诺表进行解释来确定争端当事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考察以往的WTO服务贸易具体案例,可以从中总结梳理出WTO争端解决机构对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正处于审理阶段的中美电子支付服务案,其关键争点即如何解释我国具体承诺表中的银行卡市场开放承诺,运用WTO争端解决机构惯用的解释方法很有可能得出对我国不利的结果。诚然,WTO争端解决机构适用的解释方法已自成一套合理的体系,但该解释方法未对具体承诺表的特性予以充分考量,忽略了成员方做出具体承诺时的真实意图,因此需要探察如何在维也纳公约第31条的解释体系中植入这些因素使其日臻完善。

  • 标签: 服务贸易总协定 具体承诺表 解释方法 中美电子支付服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