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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生存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生存权应是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生活”者生存的权利,而不应是“请求”生存的权利。生存权作为一个特定“概念”是第二代人权建立的,但其“内容”是从第一代人权那里继承发展来的。生存权作为一个权利群,其内部、外部的关系均错综复杂。我国目前仍处于争取实现生存权的时代,此时不宜对生存权仅作狭义理解,否则易形成对国家权力的新一轮“依附”。

  • 标签: 广义生存权 狭义生存权 请求权 第一代人权 第二代人权
  • 简介:内容摘要: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应定性为法定特别责任,无过失责任与法定担保是其内涵,保护相对人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是其目的。在责任认定判断方面,应将须有无代理权行为、本人未追认和相对人未撤回作为构成要件,以区别于其他责任限制因素;在责任承担方面,要充分尊重相对人的选择权,使之可选择请求履行或赔偿的救济途径,在适用赔偿救济时,需注意区分无权代理人的主观心态,来确定损害赔偿的对象是履行利益还是信赖利益,以求适用的准确和合理。

  • 标签: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责任 法定特别责任 无过失责任
  • 简介:社会保障》一书是英国格莱茅根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罗伯特·伊斯特所著的本教材。作者在格莱茅根大学从教15年,该书是他多年讲授社会保障课程的一个总结。该书的特点是不仅全面地介绍了英国社会保障法理论与立法背景,而且分门别类地对英国目前实施的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进行了具体阐释。

  • 标签: 社会保障法
  • 简介:全书以"致力于建立中国的哲学与社会学的学术传统"为宗旨,精选了我国法学领域及国外著名学者论述"哲学与社会学"的文章,以中、英、德三种文字出现,基本上反映了中外学者在哲学和社会学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

  • 标签: 法社会学 法哲学 学术传统 最新成果 法学领域 中外学者
  • 简介:在正犯与狭义共犯界分标准的学说史上,存在着形式客观理论、实质客观理论、主观理论和后期出现的主客观综合说的犯行支配理论等。对各种理论争议做出观点梳理和理论评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 标签: 正犯 狭义共犯 界分
  • 简介:经济与劳动的关系、经济在法律分类中所处的位置等,均是经济在最初发展阶段被广泛思考的问题,对于推进对经济的认知大有启益,迄今反思这一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不容忽视的关键所在。民国时期学者就继受德日学说,将经济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由此廊清民法、行政法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证成经济作为部门法存在的合法性。社会所谓的“社会”,自始就有“部分社会说”和“全体社会说”两种认知取向。目前,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属性的争论,仍然与这种社会观有关。在实现社会实质公平方面,经济的积极平等观与社会的消极平等观相互协调。所谓社会本位的法律,不过是权利本位法律的调整。其基础还是权利,仅是有目的地予以限制而已。其法律的目的虽转向增进社会大众的生活,但着手处仍是在保护个人权利。

  • 标签: 经济法 社会法 社会本位 权利本位
  • 简介:市民社会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和现实形态是一种现代现象,它培育了近代民法的自由、平等和私权神圣的精神,这并不是罗马的基本原则,罗马的主要成就是发达的法律技术,而非精神内涵。罗马的身份性和权利的保护方法说明私权的确认和维护不是罗马的出发和归宿。原因部分在于罗马人的实用主义态度,部分在于罗马人不擅长哲学思考。

  • 标签: 罗马法 市民社会 市民法 公法 私法
  • 简介:1982年《宪法》将我国狭义法律类型化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但由于所分之主要类别“基本法律”内涵不明、范围不清,不可定义,因而这种类型化的方式和结果给我国法治建设带来多重困局。在全面实施宪法、大力树立宪法权威的今天,通过修改宪法化解我国狭义法律类型化困局,已是当务之急。摒弃“基本法律”概念,将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分类概括为“宪法性法律”并列举其范围,是化解类型化困局的首选路径。

  • 标签: 狭义法律 类型化方法 类型化困局 化解路径
  • 简介: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的理论与立法实践已经相当成熟,为各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也为我们处在转型期的后发国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充分考察其他国家社会法理论与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的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是社会法理论研究者的责任。本文试图在较为全面地考察发达国家社会法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的概念作出界定。

  • 标签: 社会法 概念 体系
  • 简介:社会是建立在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虽然中国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路径不同、理论逻辑不同,但都以解决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安定、巩固国家政权为客观依据,形成社会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调整内容,并构成社会的基本范畴。

  • 标签: 市场经济 社会法 社会安定
  • 简介:人类生存的维护形式,经历了原始社会集体维护,到特殊关系(家族、身份、家庭)内部维护和个体维护,最终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面前完全崩溃。在完全的私有制和极端的贪欲下,生存所依赖的相关资源配置发生严重的不平衡,权力、财富、报酬分配过多地向社会强者聚集,社会弱者生存资源单一且微薄,生存与发展问题十分严重。当国家和社会把维护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义务背负起来,形成生存的社会维护,并使再次分配成为生存的基本资源一部分时,社会立法回应了这一新状况,西方国家的社会就是在此中产生并得以发展。

  • 标签: 生存 社会维护 社会立法
  • 简介: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形态和社会语境的变迁.为修正财产型社会“恶果”的分配型社会,其作用在于克服或逐渐摆脱物对人的支配关系,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分配型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人民社会的经济基础,人民社会塑造了人以“人民”的形式独立而合作地存在,它是社会社会基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处在社会形态过渡时期的社会本质是“规范强者与社会弱者之间的社会合作关系,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社会合作维护之法”.对社会弱者的二次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公平开放配置是社会法利益调整的关键内容,社会社会合作利益为特征,以社会保护、社会孙偿、社会预护、社会促进为利益维护措施.

  • 标签: 社会法 法的本质 社会合作利益 人民社会 利益调整
  • 简介:<正>"经济"一词的字面含义至少在法学圈外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经济内容的正确认识。当法院取消经济庭设置而以民二庭或民三庭取而代之时,一些人开始质疑经济法学科存在的意义,更有经济法学家感叹:"这等于在承认部门经济的同时又否定了经济的独立性。"而当我们自己——在新一轮的政法大学院系更名中,也不能如愿以偿地自称为"经济法学院"。这些事实虽然并未使经济独立学科的地位有所动摇,但带给人们对经济认知的困惑以及经济法学者们内心的尴尬却是不能忽视的!近年来,一场经济社会关系的争论,使经济又一次陷入"名分之争"的困扰!主张经济从属于社会的学者认为:经济最终体现社会本位的价值观;而主张经济并行于社会的学

  • 标签: 经济法理论 社会法 社会本位 经济法律规范 部门法 社会观
  • 简介:<正>目次一、对社会保障法律地位问题的基本认识二、社会保障与经济的关联性三、社会保障与经济的相异性四、结束语一、对社会保障法律地位问题的墓本认识在我国,尽管社会保障立法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早已为学界所普遍承认,①但是,如何从法学的角度来认识和评价这一立法现象,

  • 标签: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立法 法律地位问题 国家调节 私法关系 部门法
  • 简介:益保护”学说源自启蒙时代的社会损害学说。但这两种学说在描述层面与规范层面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下述事实相关,即益信条并不关系到“社会契约”概念中的社会损害客体,而是关系到将外在世界的对象提升至财富行列的规范评价。因此现在并非以个人权利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而是以对个人权利的对象的侵害,或是对完全不属于个人权利的集体财富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从规范的视角来看,益学说削弱了社会损害概念中还原论的潜质。社会损害不再被理解为对社会契约的逻辑上的否认,而是被理解为规范评价的结果。这一评价的主体和客体并不为益学说本身所限定,而仅为其特定变体所限定。如果益学说还应在作为规范违反的犯罪概念之外作为一种补充,它便不能将规范提升到益的行列。刑法的任务是保护规范背后的对象,换言之,一种考察行为的后果的犯罪概念,能够被视作法益概念本身的规范内容。

  • 标签: 法益保护 法益侵害 社会损害性 描述性 规范性 评价
  • 简介:<正>自20世纪末期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社团革命的浪潮,社会团体的力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个人本位观逐渐受到了团体本位观的冲击,多元主义、公共社团主义等日益彰显,结社自由获得了充分肯定,各种"利益集团"蓬勃兴起,成为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加强社会团结、树立公共精神、增进民主自律的重要社会力量。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趋势加强,国家不再是公共权力的惟一行使者,社会多元化导致了权力多元化,权力已不局限于国家所独占,在国家权力之外与之并存的还有社会权力,其载体主要就是各种非政府组织,即社会团体。

  • 标签: 经济法主体 团体本位 公共服务市场化 社团革命 多元主义 本身违法原则
  • 简介:<正>唐纳德·布莱克(DonaldBlack,1941—),美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行为主义法学和纯粹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布莱克曾任耶鲁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现为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刑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他的主要论著有《社会学的范围》(1972年)、《的行为》(1976年)、《社会控制的一般理论》(主编,

  • 标签: 法社会学 布莱克 行为主义法学 代表人物 社会控制 刑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