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其分为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本文仅就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鉴于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狭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作了原则性规定,作者建议,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借鉴德、日立法体例,单设"狭义无权代理"一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无权代理的概念、本人的追认权、对方的催告权、对方的取消权,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条款,以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之不足,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简介:《社会保障法》一书是英国格莱茅根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罗伯特·伊斯特所著的本教材。作者在格莱茅根大学从教15年,该书是他多年讲授社会保障法课程的一个总结。该书的特点是不仅全面地介绍了英国社会保障法理论与立法背景,而且分门别类地对英国目前实施的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进行了具体阐释。
简介:美育是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也称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美育主要通过各种艺术以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来进行.在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中,美育占有重要地位.狭义的美育,极端的定义是美育专指“艺术教育”,以培养对象的审美素养(如审美观、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等)为目标的教育活动,侧重于艺术美、形式美、欣赏美.广义的美育:真正的美育是将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后形成的教育,以培养学生对生活产生真善美的行为和精神,是培养和提高学生追求人生趣味和理想境界的能力,侧重于生活中的心灵美、行为美、思想美.笔者认为广义性美育是现代美育的核心.本文将结合教学案例《植物随想画》,对美育由狭义性延伸及广义性的过程方法和意义加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