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审判性工作可以按其功能划分为审判裁断性工作及审判事务性工作。其中,审判事务性工作可进一步细化为司法技术性事务和纯事务性工作。从民事案件审判流程来看,可细分为送达(阅卷)、诉中保全、调解、庭前准备、庭审、合议定案、裁判文书拟定与制作、卷宗归档等节点。因此,本文根据各个节点所需用时,在固定工作时间、固定个案耗时的基础上,通过数据运算测算得出司法改革后民事法官合理案件工作量为210件。基于合理的审判裁判性工作量的计算,按照民事员额法官数额=年均民事案件量÷审判裁断性工作量公式测算出民事员额法官值。但要达至审判质效上的'帕累托效率',就应当以合理分工、提升辅助人员数量作为基本要件。
简介:"两个证据规定"的施行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得到进步确立。2011年初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明确表述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望正式被拟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肯定。非法证据需要一套完善的证明制度才能甄别,否则,确立起来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不足以自行。因此,现阶段的研究重点应当从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必要性转变到非法证据证明制度的设计上。办案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是导致冤案的主要诱因之一,而每一桩冤案都是对现行制度沉重的叩问。如何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司法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当前显得更为迫切。借鉴域外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现状,建立起科学的非法证据证明制度,才能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良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