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原告:江苏省无锡诺贝电脑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西直街7号。法定代表人:刘瑞武,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蔡晓明、林志明,江苏省无锡梁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ADI有限公司(ADVANCEDDIGITALINTERNATIONALLIMITED)。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红勘民乐街。法定代表人:简裕祥,该公司经理。被告:隆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LUNGYUENINTERNATI0NAL(HONGKONG)LIM-
简介:原告:博库股份有限公司(Bookoo,Inc.)。住所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福瑞蒙市中心大道。法定代表人:徐贝,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高学庆、霍力钢,北京市惠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法定代表人:张培薇,该公司董事长。被告:汤姆有限公司(TOM.COMLIMITED)。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皇后大道。法定代表人:王(先先),该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
简介:【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依据上述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要件,无论交付的方式是现实交付还是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当事人之间仅仅就物权的转移达成协议.但未就该动产达成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占有改定协议的.不能构成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占有改定.故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
简介: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侵权判定标准是“商标近似”,为修正该标准在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局限,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将“混淆可能性”引入商标近似的判断,从而形成了司法实践中的“混淆性近似”的判断标准,确立了混淆可能性在商标近似判定中的决定性作用。辉瑞公司立体商标案就是这一判定标准的典型演绎。
简介:被告福建泉州纯真熊胆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胆酒公司)系被告福建建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中集团)的子公司。1997年8月25日熊胆酒公司与原告福建隆达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广告意向书》,约定被告拟委托原告设计、制作、发布“纯珍”熊胆酒的户外广告与电视广告业务。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任务,否则,被告将取消原告的代理资格。同年11月14日,隆达公司与建中集团签订了一份《户外广告合同》,约定:建中集团委托隆达公司全面负责“纯珍”熊胆
简介:2011年5月,北京金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悦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北京长信汇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公司)继续履行《写字楼租赁合同》,将海淀区苏州街79号的金洲大厦第三层房屋腾空后交还给金悦公司使用,并赔偿金悦公司经济损失。长信公司提出反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写字楼租赁合同》无效,判令金悦公司将金洲大厦第一至二层房产腾空并交还长信公司。
简介:
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崇胜,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包忠华,江苏金太律9币事务所律师。
简介: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目前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31家。近年来,集团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改革发展新战略,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结构和布局,目前已成为以商业地产、现代百货和特色食品为主业的综合企业集团。
简介: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政府指定的专门从事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涉外代理机构。其前身为机械电子工业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于1985年在北京成立,是一家属中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各界客户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综合性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简介: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在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公司总经理常广华带领下,迅猛发展,成为了如今拥有资产1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利税1亿元的中型化工企业集团,创造了企业发展奇迹。
简介:河北欣意电缆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是一家创新型民营企业,为2012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公司2012年3月成立,注册资金4亿元人民币。项目占地2000亩,共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25亿元,占地700亩。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年产能达100亿元。
简介:安徽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倍受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厚爱,在公司董事长张毅的领导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企业规模逐渐壮大,经营效益蒸蒸日上。企业管理人员由36人发展凝聚了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精英达167人。企业的固定资产南200万元积累到今天的近亿元。
简介:目次一、案件基本情况(一)事实概要(二)判决要旨二、本案评释(一)对纵向垄断协议诉讼资格的讨论(二)转售价格维持的法律性质及证明责任分配三、结语2012年5月宣判的"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案"〔1〕是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以来,法院审理的首例纵向垄断协议民
简介:出口退税是我国为鼓励出口而采取的措施.本案并不存在没有真实货物出口而假冒出口的情形.出口方有权获得出口退税款。本案所涉外贸代理合同约定了出口退税款由外贸代理人支付给委托人的条款.该条款是当事人关于出口退税款再分配的约定.系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的有权处分,该合同不应因此被认定为为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这一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不应因此被认定无效。外贸代理人获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当依约支付给委托人。
简介:【裁判摘要】买受人与开发商均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关系,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的规定,对抗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等重要事实上存在众多疑点,双方多次陈述不一、前后矛盾。据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关系的依据明显不足。在此情况下,买受人请求开发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应予驳回。
简介: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公司人格的独立制度即有限责任制度。只要股东足额出资了,或没有抽逃出资资金,那么当公司资产不足偿付其债务时,股东便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法律就为股东提供了一层保护面纱,债权人不能透过这层“面纱”要
简介: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始建于1905年,是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近年来,公司锐意改革、创新管理,使百年基业发展成为集铁路货车制造与修理、轨道交通制冷装备研发制造、机车车辆中小配件生产制造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型企业。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诺贝有限公司诉ADI有限公司、隆源有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博库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汤姆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专有使用权纠纷案
青岛源宏祥纺织有限公司诉港润(聊城)印染有限公司取回权确认纠纷案
混淆可能性对商标近似判定的作用——辉瑞产品有限公司、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与北京健康新概念大药房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福建隆达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泉州纯真熊胆酒有限公司、福建建中(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广告著作权案
北京金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长信汇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置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
华夏银行诉上海乔丰有限公司、北京金马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与仕丰科技有限公司、永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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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垄断协议的诉讼资格及证明责任——“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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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国际有限公司诉晓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宋宇与北京盛和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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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影国际施密得股份有限公司诉哈特劳尔分销机构有限公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