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竞争倡导是反垄断执法机关落实竞争政策的主要方式之一。该制度源于美国,现在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性做法,在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司法部已经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竞争倡导法律制度,所使用的竞争倡导工具包括竞争评估、提倡发布真实信息、作为法庭之友提交法律意见书、发布竞争影响报告书等,并且已经在运输、电子商务、健康医疗等多个领域成功地开展了竞争倡导工作。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在最近一年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竞争倡导工作却仍未提上议事日程。虽然我国目前没有竞争倡导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可以通过立法解释来确定竞争倡导制度。我国要顺利实施竞争倡导制度,还缺少一个独立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个负责竞争倡导的主导机构。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应给予竞争倡导优先于行政执法的地位。我国竞争倡导必须建立多样化的倡导工具,除了导入竞争评估、提倡发布真实消息和法庭之友三种竞争倡导工具以外,还应通过发布各类指南、进行市场研究、召开研讨会等各种形式推进竞争倡导工作。
简介:《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近6年来,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受到的保护程度日益增加。慑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威力,大多数企业都不会采用直接裁员的办法,而是利用一些手段让员工自己辞职,以达到降低人员成本的目的,这也是企业采用"软裁员"手段的实质目的。某知名人力资源网站相关调查显示,受访的2173位被裁人员中,40%的员工定义自己被变相裁员;有39%的员工工作经验不足3年,其中21%的人被迫主动辞职;有57人工作资历超过15年,其中三分之一认为自己是被雇主逼走的。被列为最具杀伤力"软裁员"手段前3位的为降薪、换岗和换工作地点。其他手段包括提高业绩指标、部门撤并、无薪长假等等。面对企业"软裁员"的杀手锏,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该怎样维权?在此,笔者将为你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