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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ISP(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用户直接侵权是“知道规则”适用的关键.“知道”不仅包括“明知”,还应包括“应知”.我国在广义层面理解“应知”,加之采纳故意/过失的区别否定说,从而认为“知道规则”可为“过失侵权”;但从间接帮助侵权、共同帮助侵权以及不作为侵权角度分析,“知道规则”应仅限于“故意侵权”.“知道规则”作为过失责任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障碍:“知道规则”不符合“注意义务”的要求;过失的构造也与“知道规则”不相适应.建议采纳狭义的“应知”概念,将“知道规则”限定于“意侵权”.

  • 标签: 知道规则 应知 注意义务 红旗标准 索尼原则
  • 简介:争端当事国的单方面石油活动要想成为海洋划界的考虑因素,必须通过其单方面石油活动证明存在临时协议、默认、明示或默示协议。由于临时协议仅具有历史意义,而明示协议在实践又不可能出现,那么只能寄希望于默认和默示协议。主张默认或默示协议的当事国,负有很高的举证责任,而成功的先例更是寥寥无几。其他声索国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非法实施的单方面石油活动,一直为中国政府所反对,自然不能作为日后海洋划界的考虑因素。

  • 标签: 单方面石油活动 海洋划界 临时协议 默认 明示或默示协议
  • 简介:发展规划是我国宏观调控的核心制度。一直以来,发展规划主要依靠政策与政治惯例进行运转。发展规划虽然庞杂丰富,但实际上往往难以被有效地落实。在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当下,我国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实施困境的存在。造成此困境的成因有多种,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有效而刚性的、能够保障和促进实施的制度安排和措施,因此需要确立发展规划的实施机制。基于此,有必要引入机制设计理论,主要通过激励相容机制的复合路径,基于本土资源,构建我国发展规划实施机制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范构造,进而促进和保障发展规划的实施。

  • 标签: 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法 实施机制 激励相容
  • 简介:本文就液化石油气的成份、爆炸性能、特点及法医学检验鉴定做了初步探讨,使法医同行们在实践中有所启示。

  • 标签: 液化石油气 爆炸极限 闪燃
  • 简介:行政规划是给付行政下政府完成行政任务的重要手段之一,广泛的裁量权是其显著标志之一。以行政规划规划裁量为研究对象,从规划裁量的定义出发,通过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裁量进行比较,发掘规划裁量独具一格的特色及其成因,并最终确定其在传统裁量理论的位置十分必要。

  • 标签: 规划裁量 行政裁量 利益衡量
  • 简介:《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突破了原《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的局限,不仅对实体违法予以处罚,而且对程序违法也予以处罚;确立了以违法建设行为作为行政处罚的前提,而不再仅以违法后果为前提。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在实施依然存在不足,不能有效地惩戒违法建设者。因此,修改《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规划的权威:科学排列该条三个句子,反映立法者的意图,避免逻辑混乱;对单位违法建设的,既处罚违法建设单位,又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修改该条有关罚款的规定,使行政处罚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 标签: 城乡规划法 规划处罚 责任制度 双罚制 过罚相当原则
  • 简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城市规划的房屋征收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城乡规划法》还没有将城市规划与城市房屋征收建立联系。为规制城市规划的房屋征收与损失补偿,在修改《城乡规划法》时应明确城市规划与房屋征收的关联,在此基础上规定详细的公众参与程序保证城市规划的公益性,并界定能够引发房屋征收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种类。由于我国立法对征收要件规定的不细致或不合理,可参考日本法和判例确定公共利益需要、决定程序和权限、损失补偿范围等。因城市规划的房屋征收和损失补偿引发纠纷时,还应将城市规划纳入司法审查对象,并可参考日本判例确立的审查方法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加以审查。

  • 标签: 城市规划 房屋征收 损失补偿 公共利益
  • 简介: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引发的财产损失,荷兰《空间规划法》规定了规划补偿制度。荷兰的规划补偿制度以"公共负担平等"为原则,规定除正常的社会风险范围内的以及风险承受等情形之外的规划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认定规划损失是否属于正常的社会风险需要综合考量规划的性质、可预见性以及损失的性质和大小等因素。风险承受原则要求对于申请人应当预见并能够避免的规划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荷兰在规划损失补偿认定过程积累的经验对于我国有借鉴意义。

  • 标签: 规划补偿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正常的社会风险 风险承受
  • 简介:美国的投票式分区管制将票决制度运用于土地规划,是一种最强程度的公众参与。实践表明,土地规划领域有适用票决制度的必要,票决制度体现的公众参与特征包括决策者与参与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关系,决策结果对公众参与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议题限制、平等保护审查等条件下,居民投票不会沦为“愚众政治”,与专业机构判断的对立也会缓解,而且也不会“压迫少数人的意见”。我国应在涉及健康、生命安全的公共项目选址决策引入票决制度,并同时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机制,以及加强对居民投票决策不违反公益要求的程序管控。

  • 标签: 投票式分区管制 票决制度 公众参与 土地规划
  • 简介:长期以来,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一直是一个法律空白。随着海洋石油资源开发利用步伐的日益加快,这一问题理应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和中国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先后爆发,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更显迫切。建立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具有深厚的国际法基础,应当遵循三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从应急处理和损害赔偿等不同层面加以系统构建。

  • 标签: 海洋石油开发 环境污染 法律救济
  • 简介:管道燃气初装费”本质上属不平等的行政性强制收费而非平等的民事性质收费,目前三类收费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较为可取的途径不是移植国外两部制气价等制度,而是将初装费并入地方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并完善相关征管制度,在主干管网建设基本饱和、补偿金每年支出较少的地方逐步取消本项收费。

  • 标签: 管道燃气初装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法律分析
  •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道设施的管理,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本办法所称的燃气管道设施,包括:(一)输送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二)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等;

  • 标签: 燃气管道 保护办法 生产管理条例 阴极保护站 管道防腐 人工煤气
  • 简介:[案情]犯罪嫌疑人宋某系某运输有限公司槽罐车驾驶员,2012年5、6月间,犯罪嫌疑人宋某驾驶槽罐车负责为运输托运人某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从太仓运送液化石油气到南通某压铸有限公司。在运输途中.犯罪嫌疑人宋某结伙他人盗卖部分液化石油气,后用预先准备的大水袋装水放在车上抵重.在到南通某压铸有限公司过磅卸气后.将水袋内的水放光。再经南通某压铸有限公司过磅并签收后交太仓某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结账。

  • 标签: 液化石油气 运输 犯罪嫌疑人 行为 司机 驾驶员
  • 简介:采光权纠纷属相邻关系纠纷,但城市规划的采光权纠纷呈现一种三元利益结构关系,即采光受害人采光利益、采光妨害人商业利益、城市发展的公共利益。以“容忍限度”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利益坐标图模型分析三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和变化趋势。商业利益的无限膨胀打破了应有的利益平衡。应通过法律的权利义务机制恢复利益平衡。为此从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以偏向采光受害人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原则,制定诸如“采光妨害排除请求权”、“采光赔偿请求权”、“采光知情权”、“行政赔偿责任”、“日照分析报告义务”、法院发布“禁令”权等法律制度,以解决此类纠纷。

  • 标签: 城市规划中采光权纠纷 利益格局 利益坐标图 法律重整
  • 简介: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明确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战略——诚信战略、品牌战略、规范化战略、产业化战略和信息化战略,是律师行业贯彻和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重要途径之一。

  • 标签: 律师业 律师事务所 发展战略
  • 简介:石家庄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成立于1991年,隶属于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正县级事业单位,具有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文物保护乙级规划资质。主要业务范围涵盖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综合交通规划、风景园林规划、城市设计、市政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编制等。

  • 标签: 规划设计院 石家庄市 城乡 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级事业单位 综合交通规划
  • 简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数量繁多、相对较为齐全的城市规划法制体系。但由于受到指导思想、发展水平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城市规划法制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弊端和不足。我国必须对城市规划的法制进行科学、理性的整合与完善。这种整合与完善应当以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应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与正义性,注重对环境、对有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保障。

  • 标签: 城市规划 现状 法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