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有网络立法的不足、政府治网职责的缺失以及网络规范的漏洞,导致网络社会治理捉襟见肘,亟待建立正当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网络规则体系。网络空间治理规则是政府回应、组织赋权、开放协调和实践创新的产物,是网络软法治理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规则的软法治理,有利于维护主权国家的网络安全、消解网络治理的不稳定因素,进而逐步实现国家网络治理能力的提升。构建网络规则的治理体系离不开有效的制度设计,应当厘清网络主体职责、规范网络规则审查程序、倡导网络规则的标准化建设、增强网络空间规则的柔性治理,进而探索“互联网+法律”时代网络空间治理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以及软硬兼施、协同共治的网络秩序治理机制。
简介:监听侦查措施较之传统侦查手段更为深刻地介入公民的私人空间,严格的监听措施之审批、实施程序则构成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最后一道防线,实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平衡统一。我国非法监听的判断标准仍然缺乏,审查监督不严,被监听人权利救济渠道缺失,监听材料可变换形式规避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之启动。程序法定原则要求赋予非法监听所获证据在一定条件下予以排除的不利后果:对于违法正当程序、侵犯当事人隐私权的非法监听,应当绝对无条件地予以排除;对于附带监听,应当对其予以进一步细分,不可监听罪名之附带监听应当排除;对于一方当事人同意之监听,应当结合"隐私合理期待规则"由法官进行具体的判断。由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监听证据排除规则系统。
简介: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如何适用法条存在争议。有观点主张有限度地坚持重法优先,有观点则主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与理论上的学说争鸣不同,审判实践中特别法优于一般的做法得到了较好地坚持。以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竞合关系入手,通过对2014-2015年内审结的案例进行研究,在对集资诈骗罪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后,发现集资诈骗罪主要有三类,其中两类没有适用重罪(诈骗罪),第三类应属于诈骗罪范畴(该类行为虽具有集资外观,但其欺骗性与对侵占财产的故意都与诈骗罪一致),但法院对此类具有"集资"外观的行为,大体上仍适用轻罪(集资诈骗罪),因此司法实务还是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没有得到审判实践认同。
简介:藏政发[2017]4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17年1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予印发。2017年1月26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