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当前面对网络犯罪的多发,对提供中性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商的刑事处罚呈现扩大化趋势,不仅实现了对网络服务商中立业务行为未必故意的全面处罚,还形成了共犯正犯化的处罚逻辑,更有偏向刑事化判断的思维逻辑。这种处罚逻辑,无不与网络犯罪的异化、扩大解释、无前置法等因素有关,但却多有违背罪刑法定与法治原则,影响了网络服务商业务的正常运行。中立帮助行为在德国实务与理论界讨论近一百年,其主要内容多从主观故意方面认定。在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对网络服务商中性业务的处罚上,有偏向于限制处罚的趋势。为了兼顾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与网络服务商的正常业务,对于网络服务商的中立业务行为,只有制造不容允风险才能归责,并且不同类型网络服务商的行为容许风险应有所区别;在主观故意上应坚持网络服务商的主观确知,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推定规则进行认定。同时,网络服务商具有提出信赖原则、合理使用、安全港条款等抗辩事由的权利,阻却违法。
简介:印度文化经历了与雅利安文化、伊斯兰文化、西方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交流与碰撞,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形成了自身的文化多样性。印度文化的多样性具有双刃剑效应,一方面有利于印度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印度成为世界文化大国,参与全球文化交流与竞争,并为印度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提供文化基础;另一方面又会对国家的治理和整合形成障碍,导致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地区、民族、教派和种姓阶层之间产生不均衡,拖延社会改造和社会发展的进程,激化宗教矛盾和种族矛盾,成为国家不稳定的因素。印度正谋求成为文化大国,印度政府维护文化多样性的措施已成为保障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的基本国策之一。但是,与此同时,印度也面临着如何将这种多样性的力量加以有效整合、并使之变成促进现代发展的积极力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