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秦儒家主大义灭亲吗?其答案至少不是全称判断。比如,《春秋》记载鲁国诛庆父这个经典案例及其微言大义,就疑大义灭亲,而有亲属容隐制度萌芽。春秋鲁国宗室和朝臣庆父、叔牙、季友是三兄弟,叔牙、庆父先后弑君(也分别是弑兄杀弟),季友则立诛叔牙、缓诛庆父,力守君臣之义,同时尽可能悉心敦睦并力保延续与叔牙、庆父的兄弟伦理,曲尽亲亲之道。伦理亲情中血色淋漓,刀光剑影中维护伦理,其中蕴涵着求解伦理和政治法律关系两难、顾全伦理和政治法律关系的努力及其智慧。其直面问题、寻找成因、求解两难、所达目的等方面,都对大义灭亲审慎存疑,发育着亲属容隐制度。由此细化深化大义灭亲、亲属容隐研究,有助于凸显其两难,妥为调谐伦理和法律关系。
简介:文章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以CEO领导风格、TMT行为整合和企业创新绩效理论为依据提出研究假设,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利用有效样本数据展开实证分析,探究CEO领导风格、TMT行为整合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CEO放任型领导风格对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具有显著负向影响,CEO交易型领导风格和CEO变革型领导风格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TMT行为整合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CEO放任型领导风格对TMT行为整合中的决策参与和团队合作具有显著负向影响,CEO交易型领导风格和CEO变革型领导风格对TMT行为整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此外,TMT行为整合在CEO领导风格与企业创新绩效间具有部分中介作用.
简介:中国人的“自私”行为和“公德”缺乏,不是一个筒单的道德现象,它的“不道德”获得了一种“道德信念”的强烈支持。回溯历史可以发现,这个道德信念的制度背景和基础都带有明显的“公”的性质:中国农业产权的显著特征是“公”;中国社会分配的调节制度是“公”;中国文化的基本观念是“公”。在这个“公”与“私”的悖论之后,其逻辑转换的关键点是个体权利的极端缺乏。作为历史长期演化的产物,“私心”虽然不应该受到过多的道德道责,但却十分不利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扩大个体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收入的调节问题则应该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化保障制度来解决。在此基础上,弱化“分配正义”,发展出承认个体交易选择的“交换正义”,牢固地确定个体的私有权利。
简介:现代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的变化,度过了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全法两个阶段并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循环型社会法阶段。通过对三个阶段的环境法的对比,可以发现循环型社会法具有六个特点,即(1)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2)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3)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4)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5)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6)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