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久前,一封来自北京A工程软件设计研究院(以下称A研究院)的举报信称:原该研究院的部分人员跳槽北京D软件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D研究所)后,违反A研究院内部管理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利用所掌握的软件项目核心机密,通过A研究院的经销渠道和客户,推销与A研究院产品功能完全一致的软件产品。为此,A研究院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权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对D研究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止,并且要求赔偿A研究院的全部经济损失C极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看出构成商业秘密有
简介:摘要: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当前多数国家主要依靠司法救济对专利加以保护。专利侵权诉讼专业性较强,诉讼过程较为繁杂,所以行政裁决已经成为重要的方式,它在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成果转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政府不断强化行政裁决高级设计以保障行政裁决制度真正落实并运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侵权诉讼的数量在逐年上升,这就给法院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带来了更多的需要。全国各知识产权体系积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践活动,宏观上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判决机制逐步完善。虽然我国近年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现了重大跨越和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