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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滥用职权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认定滥用职权关键在于认定“滥用职权”,主要包括滥用行为和职权界定两个方面。滥用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超越职权和不正当行使职权两种,超越职权系指无权而行使职权,不正当行使职权是指有权而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范围及行使方式系滥用职权的标准,应当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内部章程等予以确定。

  • 标签: 滥用职权 滥用行为 职权界定
  • 简介:浅议滥用职权王振昌乔永成修订后的刑法对渎职犯罪作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从玩忽职守中分解出了滥用职权,并在形式上采用了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相结合的立法体例。即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既保留了原有的一般的犯罪规定,又对多发部门、常见...

  • 标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国家工作人员 从事公务 人民利益
  • 简介: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行为,往往由于刑法无明文规定而无法处理,有的则按玩忽职守处理,但是由于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罪过与玩忽职守的罪过存在很大差异,客观危害也比玩忽职守大,因此,笔者认为,两者不应以相同的罪名予以相同的刑罚,而应在我国刑法渎职一章中,把滥用或放弃职权并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的行为,规定以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单独规定法定刑,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与玩忽职守相对应,以补现有立法之不足,从而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处理滥用或放弃职权行为无法可依的状况。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职权行为 法定刑 司法实践 间接故意
  • 简介:刑法条文对滥用职权客观行为要件作出简单罪状式的规定使得理论上对何为"滥用职权"认识很不统一,这也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其把握上的模棱两可。这种模糊认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可能导致随意出入人滥用职权可由不作为构成,超越职权的判断无须具备"本权"相对应,可以认为行为人具有一般的职务权限并且其超越职权行为利用了其应有的职权的便利进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即可认定为"超越职权"。不作为的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不同,应当准确区分不作为滥用职权与故意杀人的不同。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 超越职权 不作为 玩忽职守
  • 简介:从受贿本身的构成、禁止重合评价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进行分析,受贿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包括犯罪行为;通过反思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受贿的法条关系,以及和类案的横向平衡角度,受贿中后续性的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时,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论处。

  • 标签: 受贿罪 滥用职权 数罪并罚 牵连犯 重合评价 重复评价
  • 简介:滥用职权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民的人力权利、财产权利、公共财产安全,是复杂客体;其客观方面是存在滥用职权行为,且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主观方面是故意.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犯罪客体 刑法理论 犯罪构成 中国
  • 简介:【基本案情】2011年2月9日下午.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海大队治酒小分队在定海区解放西路、西山路口一带开展查处酒驾行动。作为治酒小分队成员的被告人黄磊与交警王某负责在解放西路与西山路口设卡。13时20分许。被告人黄磊听见对讲机里喊“有人冲卡”,遂手持锥形筒(原作为路障使用)与王某一起走到马路中间,示意当时正驾驶摩托车对向驶来的郑平(男,35岁)停车接受检查。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公务 交通警察 定海区 被告人 公安局
  • 简介: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是刑法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规定。

  • 标签: 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立法 应分 有期徒刑
  • 简介:被告人刘志军,男,1953年1月2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鄂州市人,研究生文化,原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曾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2012年7月24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逮捕。被告人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2012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移交北京市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侦查终结 武汉铁路分局 郑州铁路局 铁道部部长 沈阳铁路局
  • 简介: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非国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滥用职权的行为常有发生,且呈蔓延之势,这些行为因不符合滥用职权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的构成要件,而又没有其它罪名与之相对应,不受到刑法的处罚。这反映了我国刑法较重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保护。为了更好地惩罚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保护非国有单位的合法利益,我国刑法应增设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

  • 标签: 非国有单位 滥用职权 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 简介:被告人叶际仁,男,195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永嘉县人,大学文化,原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2年5月23日,其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逮捕。被告人叶际仁涉嫌滥用职权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5月22日立案侦查,2012年8月6日案件侦查终结。同日,以被告人叶际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侦查终结 立案侦查 副主任 国土资源 批发市场
  • 简介:被告人冯宏亮,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浙江省瑞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生。2011年3月4日,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逮捕。被告人冯宏亮受贿、滥用职权案,由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2月17日立案侦查,2011年5月3日侦查终结,同日移送审查起诉。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在法定期限内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11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委托辩护人 侦查终结 大专文化 审查起诉 立案侦查
  • 简介:徐州市丰县刘王楼乡村民张保永损坏邻家的果树,被县公安局以破坏生产予以处罚。张保永不服并提出上诉。泉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在不能证明张保永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限制其人身自由,是一种规避法律滥用侦查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 标签: 公安局成 成被告 滥用职权公安局
  • 简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是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后新增的罪名。在此之前,1997年《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设立了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此修正案对该条文作了重大修改,之后通过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分为两个罪名:“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等”。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 罪名 国有公司 事业单位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滥用职权作为法院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理由,在行政权不断扩张的今天.该规定的内容使得司法权可以对行政主体的栽量活动进行审查,为防止行政权行使的肆意提供了司法保障。但是在我国当下的现实中,行政法学界对“滥用职权”的内涵与表现形式等基础理论研究存在较大争议,形成多种不同的观点,相对一致的学说理论没有形成;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没有对“滥用职权”进行准确定位,进而导致在司法审判中,法官对“滥用职权”的标准难于把握,不能、不愿也不敢适用“滥用职权”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试从“滥用职权”的不同认识出发,梳理之间存在的核心争议点,进而根据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分权制衡,界定滥用职权司法审查的界限与深度.以期明晰在司法审查中法官需要把握的适用标准。

  • 标签: 滥用职权 司法审查 自由裁量权
  • 简介: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2013年4月10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标签: 提起公诉 滥用职权 刘志军 受贿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 简介:被告人陈柏槐,男,1950年8月12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曾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4年3月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3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受贿案 北京市公安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1950年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