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政府有计划地发展口腔医疗机构,已形成我国口腔医疗机构的二种类型六种基本形式:二种类型是口腔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口腔科,六种基本形式包括口腔医院、口腔门诊部、牙科诊所;包括综合医院口腔科、城镇门诊部和乡镇卫生院牙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牙科。这些口腔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口腔科,不仅担负地区内口腔医疗任务,还担负着社区口腔保健任务。我国现行的口腔医疗服务体系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我国口腔医疗服务长期以来是以医院机构口腔科服务为主要模式。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口腔医疗服务将以口腔医疗机构服务为主要发展模式。
简介:为了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形势,优化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工作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把握法律规范,很有必要。1病人的权利和义务20世纪90年代,对病人的权利义务问题是国际上的热门话题,美国制定了“病人权利法案”,英国有“病人宪章”。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规,但在“执业医师法”和“民法细则”中均有相应的条文。1.1病人的权利:生命权:是心跳、呼吸、脑电波未停止情况下的生存权。心跳呼吸未停,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被抢救权,即时转诊权);身体权:对自身正常、非正常的肢体器官组织的支配权;健康权:生理健康的权利,心理健康的权利(就医权)。精神人格权,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