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2002年1月1日德国债法现代化法(以下简称新法)的施行,有着100年悠久历史的经历了一次自诞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而买卖合同法是这次改革的重心之一.德国的立法者弃担保主义而取履行主义,以履行主义为理论基础,扩展了物的瑕疵范围,将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统一调整,重新构建了买卖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新法不仅克服了旧法理论基础不统一、调整方式多样、适用困难等缺陷,而且体现出明显的侧重于保护消费者的立法倾向.
简介:一、引言德国现行民法中“家庭教育”的概念,是指父母亲对子女法律意义上的养育义务和监护权利。按照有关条款的解释,这种“家庭教育”的立足点在于培养后代“自我意识”之形成,须兼顾父母和子女双方的权益。家庭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法律实体,特别是在其教育功能的发挥方面,受国家的保护,而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辅佐家庭教育,并使这种权益不受侵害。以下试将有关条款及法意解释作一简单的述评。
简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既是德国基本法的解释者,也是重要的政治参与者.从德国宪法法院针对欧共体与欧盟条约的有关案件的判决来看,它对欧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欧盟本身法律性质与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德国宪法法院的影响不可忽视.
简介:
德国新买卖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评析
德国民法中家庭教育权问题浅析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管辖权与欧盟的发展
关注“物质”的世界——论里尔克的物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