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各种财政风险中,债务风险可以说是最为直接和最为关键的风险,它可以直接导致地方财政债务危机的爆发。由于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机构分散,合法与不合法的债务并存,故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总量还难以把握。但是,根据某些地方已开始着手进行的典型调查可知,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已经相当沉重,有的甚至已超过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例如某省目前决算反映的赤字、财政政策挂账、已欠的财政担保外债已达到201亿元,占该省1998年财政总收入的69.48%。若再考虑到粮食的经营性亏损最后可能还得由财政解决、需要弥补的地方国有企业养老金的缺口等因素,地方财政债务的风险会更大。
简介:<正>目前,我国税收制度方面由于采取总额分成的办法,形成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归属关系混淆不清、极不稳定的格局,使得地方各级政府往往越权行事,从其他渠道获得收入,以保证其财力供给.这样,中央因无法集中地方的财政收入而显得财力不足,而地方却可凭借其权力通过各种渠道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于是,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比例出现了严重的倒挂现象.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为增加收入而过多地干预经济领域,使得各项税收收入不是通过经济发展的正常渠道得到增加,而是通过各类名目繁多的税费增加收入.这既损伤了税源,又影响了各种税源的培养和扩展,造成税源的严重滑坡.这不仅影响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而且客观上阻碍了我国商品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同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寻求一种税收制度,它既能协凋和理顺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关系与财政分配比例关系,保证中央和地方均有相应的财力和稳定的财源,又能缓解企业税源畸轻畸重问题,真正做到合理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