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儒家礼法合一论的真义是对“善法”的追求,对“恶法”的否定,因为善法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精神,反映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恶法则是反人道的。墨家强调“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其真实的意思是不道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与儒家的礼法合一论有相似之处,法家主张“法虽不善犹善于无法”,从而否定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和价值根据,今天,我们在立法中贯彻道德的法律化取向需要谨慎从事:一是注意把那些体现时代精神,合乎社会潮流的道德予以法律化,不能把落伍于时代的道德法律化,二是切忌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必须认识到,应该法律化的道德只是“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
简介:清初三大儒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哲学思想是对明末道德人心危机的坚强回应。他们不约而同地批评程、朱、陆、王,是因为理学作为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已无力承担儒家道德担当与社会教化功能。他们认为,理学中杂糅释老,导致士人或耽空无用或放荡无耻,从而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们共同主张理气、道器、心性一元论,其目的在于将释老的空无思想驱逐出儒门,从而净化儒学,应对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在社会道德人心坍塌之际,他们全部的哲学努力,既不是什么“启蒙”,也不是对理学的接着讲,而是扬弃或终结理学,以呼唤儒家基本价值观念的重新回归。他们通过对儒家哲学的重建,开启了一个新的学术路向,消解了后世学者研讨本体的热情,致使清代理学渐趋衰歇,中国学术史由此进入一个考证学大兴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