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河北高院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开庭审理2013年6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次审理了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四人,其中包括一起"嫌犯聂树斌已被执行死刑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2007年3月12日,邯郸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法院。其上诉理由主要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肖俊林)
简介:摘要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做了规定,并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概念上的误解和做法上的偏差,成为刑事司法与理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学术界对有关逃逸行为的认定仍然存在诸多争议。因此,从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特征、罪过形式、司法认定等几个方面进行剖析,进而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疑难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对各种具体情况进行了一一甄别,以正视听。并且在此基础上,综观国外立法,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方面的立法完善的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