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专利法修改后,可以利用现有技术直接进行专利侵权抗辩,而且现有技术的范围有所扩大,被诉侵权技术与现有技术比对的原则和与专利技术比对的原则亦有所不同,这些都是在利用现有技术进行专利侵权抗辩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关键词】专利授权标准现有技术范围现有技术抗辩专利侵权抗辩2008年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扩大了现有技术的范围并增加了侵权诉讼中利用现有技术直接抗辩的规定。这对于利用现有技术进行专利侵权抗辩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扩大了现有技术的范围修改后的专利法适度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扩大了现有技术范围。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简介:摘要:新《专利法》增加了第二十条第一款,新引入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对滥用专利权的行为进行规制。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被诉侵权人据此原则性条款主张滥用专利权抗辩,另一方面,与之配套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并未出台,导致滥用专利权抗辩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缺失。本文基于现行法律体系下滥用专利权抗辩制度的适用困境,讨论分析司法实践中滥用专利权抗辩的适用情形及条件,给出恶意取得专利权情形下的诉讼应对策略。
简介:作为票据法国际统一活动的最新及最重要的成果——联合国《国际汇票及本票公约》,已在1988年通过并于1990年开放签字,但我国大陆至今仍无比较集中的研究文献面世。虽然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际票据”,并不是同时适用缔约国国内的票据法规范,但是,对其加以研究无论对于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往来时票据的运用,还是我国将来国内票据立法的修改,都是必要的。因为该公约内容表现出的对两大法系差异的取舍,主要体现在票据抗辩制度的设计上,探讨该公约中作为票据流通保护的票据抗辩和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勾勒抗辩排除规则的基本构造十分必要;同时,因为该公约的内容和形式过多地反映了英美法的特点,所以以日内瓦法传统的抗辩分类体系对公约的规定予以解说,以减少我国学者对公约的抵触感。比较分析两大法系与该公约相关内容,检讨我国的现行相关制度,并以此努力拓展票据法的研究视野。
简介:抗辩权(Einrede)是德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德国学者在六、七十年代对抗辩权的概念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其争论点主要集中在:抗辩权是否必须由当事人主张才能被法院考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主动考虑抗辩权的存在和效力;抗辩可以在诉讼前主张还是必须在诉讼中主张;抗辩权和形成权的区别和联系等等.[1]本文从抗辩概念的发展历史出发,对罗马法、古日耳曼法、中世纪宗教法、德国各邦国法以及潘托克顿法学中的抗辩概念进行综述,着重研究抗辩概念是如何从程序概念演变到实体概念,抗辩发展史上的抗辩是由当事人提出,还是由法官主动考虑.从而对德国民法典中的抗辩概念及其行使方式有一个全面、历史的把握.
简介:摘要:2009年10月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原先《保险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保险法》规定中比较重要的条款是不可抗辩条款,《保险法》对“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是:“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可以将合同解除”,尽管条款内容并不复杂,但是条款会对司法实践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本文将围绕“《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冲突及解决”这一话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庭审调查的任务,就在于查实各种证据,以证据确认事实,为正确裁决奠定事实基础。庭审调查是法庭审理的重要阶段,也可以认为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检控方向法院提出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被告方对指控证据的态度和辩护证据,以及法院依职权主动收集的各种证据等等一切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均依法得在庭审调查阶段进行公开查核。庭审调查对起诉事实及各类证据的查核,主要是通过询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书证等等,让被告人、证人进行辨认,以及出示或宣读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的。辩护律师在该阶段的辩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