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反映了过去二十年来地理学系在文化经济领域的研究成果,评估了一些进展,这些进展与早期支持者所预料的相反。文化经济一直是一个多义词,有时候,它指的是"文化"与经济地理学融合的一类事物,主要关注的是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些经验。其他学者将文化经济研究作为一个契机,超越文化和经济的方法论对立,对"文化"和"经济"作为学科的基本分类属性进行质疑。后一种研究路径被广泛运用在对技术、知识和社会的经验研究中。文化经济研究的逆向取径有助于地理学者们跨越原有研究范武的局限,在越来越具有专业化倾向的学科和次级学科领域中形成了令人不安的竞争。风险在于,对日益专业化研究的基础结构进行质疑后,在业已分类、学科固定的大学里,文化经济研究艰难地"谋"一席之地。在结论部分,我将讨论未来的愿景。文化经济的生命力可以通过与热点议题,诸如气候变化、人类生存和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等结合的方式来接受检验。文化经济的多义性可以通过这些议题来证明构建性的技术中心主义市场"困境"的超越,回答那些关于如何才能让我们城市更"绿色"的乏味假设——相反,文化经济促使民族志在关于人类如何获得、使用、交换和评价那些作为道德伦理和社会存在的物质经济资源的整合。
简介:刑法解释中的分歧,表现为不同解释主体对同种行为的规范评价存在差异。在实践中可以被概括为刑事诉讼权力主体间的分歧、刑事诉讼权力主体与其他权力主体间的分歧、上级权力主体与下级权力主体间的分歧以及公权力主体与私权利主体的分歧。分歧的本原围绕着"法"的规范立场和"刑"的惩罚理念展开。前者关乎规范确定性与灵活性孰更优先,后者关乎秩序价值与自由价值孰更优先。诱发分歧的缘由是解释主体"前见"的多元化,背后则是当代社会功能的分化和价值的多元,导致了主体间利益冲突的加剧。分歧的化解需要坚持"司法互动"的理念,就具体落实而言,规范立场上需要坚持规范确定性的相对优先,惩罚理念上则要坚持自由价值的相对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