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参与诉讼的方式、享有诉讼权利的状况以及对诉讼进程的影响力的不同,可将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区分为"强参与"与"弱参与"两种模式。对于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而言,由于刑事速裁程序的价值取向独特,其并不能被归纳为纯粹的"强参与"或者"弱参与"模式,而应定位为以"弱参与"模式为基准,同时强调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性以及程序影响力的一种混合模式。在被害人参与刑事速裁程序的具体方式中,影响程序启动、接受道歉并获得赔偿具有明显的"强参与"特征,而提出量刑意见、请求抗诉则呈现出"弱参与"的状态。两种模式的共存可能对诉讼效率与程序公正分别造成影响。为了完善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制度,应尽量化解两种参与模式的冲突,正确认识被害人对于速裁程序启动的影响力,赋予其一定的量刑建议权,并明确规定其享有抗诉请求权。
简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织形式,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已有明显改善和加强,在基层政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存在影响权力机关职能发挥的情况。如有的基层组织把处于民主法制建设一线的工作等同于行政工作的二线,乡镇人代会流于形式,程序、方法、内容等方面均不规范。党中央一再要求,要“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