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强制执行权属于司法权,具有司法审查权能、执行命令权能、执行保全权能、执行措施实施权能、执行裁判权能和执行统一管理权能。'执行难'之原因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对抗干扰、滥用权力的肆意干涉、被执行个体的公然对抗、强制执行立法严重滞后、资产管理不透明和政策限制及执行依据错误。'外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权90%以上由行政机关行使,都从法院分离出去,已经与法院无关'的观点,缺乏依据。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民商事裁判任务艰巨,因执行个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多,远比审判庭更需要高素质的法官。配置民事强制执行权应坚持制衡原则、效率原则、精干原则和效益原则。在强化审执分离方面,建议严格划定民事强制执行权的施权范围、重新划定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权责、完善执行实体裁判权的实施模式、加速制定出台《民事强制执行法》和更新涉民事强制执行权之陈旧观念。
简介: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是我国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个特殊程序,因为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独特性,该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难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特性,分别表现为刑事司法性、司法强制性、再犯预防性和社会福利性。在分析了该程序在我国独特制度下的司法特性之后,基于调研和实证分析的相关资料和数据,总结出目前实践中主要出现的几个问题,即精神病人再犯危险性的标准确立问题;因为只有少部分暴力行为由精神疾病引发,精神病人的病理康复与去除危险性的关系问题;临时拘束措施的实施困境;部分亲属申请不予强制医疗;强制医疗与刑罚的衔接等问题。以上问题的出现既有理论不够完善带来的实践困惑,又有实践操作的复杂性带来的现实问题,更有理论和实践都难以处理的客观难题。在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之后,笔者认为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通过各种综合手段实现刑法的社会控制功能。具体途径有:尽量争取好的社会政策,用好的社会政策化解矛盾;被害人救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加强对精神病人家庭的社会关注度;地方司法文件的出台,合理统筹细化规范等等。通过论证和分析,笔者希望本文的建议能对我国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的进一步完善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简介:研究了4种伐桩处理强度(0株/hm2、225株/hm^2、450株/hm^2、675株/hm^2)对毛竹林生产力的影响.结果表明:伐桩处理可以显著提高毛竹用材林的生产力和竹材质量;随伐桩处理强度加大,新竹生物量、新竹质量呈稳定提高的趋势;伐桩处理强度为675株/hm^2的处理效果优于其他处理强度;在伐桩处理强度为675株/hm^2的毛竹林中,新竹生物量高达35.4t/hm^2,较伐桩未处理林地提高了27.57%,大径级好(DBH〉10cm)新竹密度是伐桩未处理林地的1.43倍,新竹胸高处节间长度比伐桩未处理林地增加1.8cm.此外,伐桩处理能显著提高中、小径级新竹的品质,继而提高毛竹材用林培育的整体效益.
简介:企业慈善捐赠问题一直是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研究的热点,但对无条件的慈善捐赠来说,企业应依托于怎样的实现方式和手段来取得最佳的收益一直是困扰企业的难题。围绕这一问题,本文运用启发一系统模型和归因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匹配性与社会事业亲和力的调节作用进行了研究,并构建了一个被中介的调节模型,建立了企业慈善捐赠对消费者品牌态度的影响机制,诠释了慈善捐赠数量和捐赠形式与企业社会责任匹配性和社会事业亲和力的交互作用通过利他性归因对消费者品牌态度产生间接影响的机制。结果表明:捐赠数量和功能匹配的交互作用既对消费者品牌态度有显著的直接影响,也可以通过利他性归因间接影响消费者品牌态度,捐赠数量与形象匹配、捐赠形式与功能匹配仅可通过利他性归因间接影响消费者品牌态度。最后本文为企业慈善捐赠对象的选择与实施提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