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共性与个性"、"品质与能力"、"封闭的军事化管理与日益开放的社会"之间的矛盾中苦苦思索与困惑,是我几年来对军校一年级学员通过座谈和调查问卷得到的最深的感受.新学员入校正值其观察力、想象力、理解力,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日益增强的特殊阶段,也是从青春期向成人期转变的阶段,这一发展特点决定了大学生活将是他们逐渐走向成熟,走向独立的一个重要历程.因此,学校的教育与管理,特别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主导成分--德育,对学员的健康成长起关键作用.然而在学员的思想深处反映出的矛盾,迫使我们回过头来认真思考在新形势下,面对新的德育环境,德育的出路在哪里?我们可以感受得到,近年来,军校德育的方式和方法相对于丰富多彩的社会和生动活泼的学员,略显力不从心.所以,更新德育观念,使军校德育方式走出徘徊区,是需要我们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而解决矛盾的切入点或突破口在于拓展德育空间,确立德育主体和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简介:<正>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本文仅就强奸罪主体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些浅见。一、关于妇女能否成为强奸罪主体的问题很多同志认为:“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子。在某些情况下,妇女可以作为教唆、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的共犯。”(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刑法学》修订本第442页)这几乎成为法学界的通说,然而,这一说法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第一,强奸罪的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换言之,强奸罪的实施行为由两个环节构成,一是实施暴力、协迫或其他手段,二是强行与
简介:教育自产生之日起,以其无穷的魅力让世人追寻着它,探索着它。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困惑于“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才能达到预期目的”之类的基本话题。随着历史的沿革,教育的神秘面纱被一层层揭开,但上述问题仍有扑朔迷离之感。在历史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那些挚着追求的人们终于寻找到了教育领域的一个闪光点,从这一点挖掘下去,似乎以往的困惑都渐渐明了了。这一闪光点就是主体性教育。
简介:渎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种特殊性,使人们在适用法律时,往往碰到诸多的困惑与尴尬.渎职犯罪主体可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类,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作更进一步的界定.
简介:反对解释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对明确的法律规范,尤其是强制性法律规范,法官等法律人应该直接认定其意义并加以贯彻,而不能解释,尤其不能过度解释。反对解释的场景是个审判等活动“语境”的问题,但由于场景都是片断,因而难以从理论上系统叙述,所以,我们只是把场景作为思考的起点和归宿,在法治理念下叙说反对解释的一般要求。我们相信,法制要求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固有意义保持克制,要求尊重法律的权威。能动主义是一种克服司法机械的思路。司法能动主义者几乎把严格等同于机械。但法制恰恰是因为有了适度严格才显示其魅力,如果到处能见到灵活那就不可能有法制。近百年来,几乎所有的法学都围绕着维护或破除法律的严格(或机械)而展开。但从法制基本教义看,司法克制主义是主流,而能动主义只能在克服法律过于死板,或协调法律与社会正义的严重冲突时才显现其功用。反对解释的主体是所有的适法人员,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