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民事送达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关系到法院案件程序的合法性,送达效率的高低也直接影响法院审判效率的高低。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员流动性大,特别农村人口大量外流等客观原因,就基层法院而已,“送达难”的问题则日趋凸显。送达制度的完善是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顺利高效进行的保障,是民事诉讼法的完善,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体现。
简介:本文旨在探讨社会调查制度如何在基层法院更好地实施这一命题,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的论证:一是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的现状:二是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本文首先是厘清社会调查制度概念.分析该制度在国内外的总体实施情况。其次通过对J区法院的调查分析.发现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实施不普遍、调查人员和调查经费不固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缺乏保障、缓刑监管机制不配套等,最后针对我国社会调查制度的现状,推导出相应的具体对策,以期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得以普遍实施.挽救更多的未成年被告人.
简介:摘要:审判绩效考评体系让我们的跳脱出日常繁琐的审判工作,简单直接的从各种量化的数据上了解本基层法院在某一工作阶段的工作情况。对偏离指标数据正常范围的相关审判执行工作进行重点监控,为今后的工作改进的重点指明方向。但是在事实的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其种种弊端。
简介:摘要:诉源治理对于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与司法资源紧张之间的矛盾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通过诉源治理,在纠纷出现的初级阶段,就采取措施解决。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来讲,基层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表现在诉源治理的进退依据存在缺失现象。但法院参与诉源治理也有非常正当的依据和非常显著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破除审判权良性运转障碍、满足人民群众纠纷解决需求、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在基层法院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时,基层法院将将自身的角色定位放在诉源治理参与者的方向上。在参与诉源治理的过程中,法院应当积极参与前端纠纷调解、积极参与诉前解纷引流、积极在诉讼解纷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自身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并在诉源治理中发挥出预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