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新《外贸法》)将于今年7月1目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密切与世界各国(地区)的贸易往来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新《外贸法》共有11章70条,与1994年的原《外贸法》8章44条相比,增加了3章26条。这部新《外贸法》作为对外贸易领域的基本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期特邀商务部条法司、外贸司和公平贸易局相关人士就《外贸法》撰稿。
简介:1、什么是行政诉讼?2、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3、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4、什么是行政复议?5、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提出?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人民法院才判决予以维持?8、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是否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9、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简介: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在注销前清算时对其债权人有通知与公告的法定义务,当清算组成员违反该法定义务时,即不当通知与公告,应对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赔偿责任,法院在认定清算组成员责任时应严格按照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当清算组存在前述法定义务之违反时,采相当因果关系标准,推定因果关系存在,但清算组成员可举证债权人实际损失予以抗辩,减轻赔偿责任的承担。非适格清算组成员系受委任经办公司清算事务,需同适格清算组成员一道对债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清算组成员对不当通知与公告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时,应持审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