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夫妻共同所有的未分割财产的离婚分割问题,但是夫妻共同的未分割财产和离婚分割问题,那么就会涉及未分割的财产分配问题。现如今对于遗产所有权的问题一直都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有部分学者认为此时的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开始后,在前一阶段的遗产分割中,假如存在着多个继承人的话,那么所涉及的问题也会存在着债务偿还和遗产处置的问题,应适用共同所有(即所有权)的规定;对于其他事项,应适用继承权的规定。在法律适用方面,本文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1条、第83条内容的解释基础上,对《解释》进行了解释。本文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1条、第83条也适用于离婚时未发现遗产的情况。
简介:摘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环节。与企业破产不同,由于自然人本身存在的复杂性,个人破产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更加繁复且具有争议性。其中,有关破产一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工作就显得尤为关键。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相伴相生,前者更是处理后者的前提基础。厘清夫妻共同债务,是保障其它债权人权益的必要环节,通过增加“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概念将个人破产制度与共同债务清偿相连接,参照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赋予管理人更大的财产处置权,从而细化个人破产制度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