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融科技的勃兴,伴随一系列的金融科技风险,应对其加强规制。行政许可是政府规制中常用的规制工具,行政许可功能优势、劣势并存,但相较于其他规制工具,有其应用优先性。金融科技风险对行政许可规制的应用造成了诸多现实挑战,主要体现在规制目标、规制理念不清晰、规制者知识基础匮乏、行政许可规制机制应用不足等方面。对于金融科技风险的规制,应明确金融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规制目标,明确防范风险、鼓励创新的规制理念;应强调规制者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面的规制知识学习和规制技术应用;应注重在市场准入、行为监管及许可执行、信息收集方面建构良好、有效的行政许可规制机制。
简介:农产品品牌是农业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流通名片",参与国际贸易的"经济护照"。我国入世以来,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品牌,正为农业转型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业已成为国家及地方农业、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理论界研究探索的热点问题。然而,由于部分历史和现实原因,农产品品牌及其相关权益法律层面的保护和救济仍存在诸多应完善的方面,亟需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尽快构建一整套农产品品牌法律保障体系,确保农产品品牌权利义务主体依法进行品牌的占有、使用和保护,为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简介:污染产品税与污染排放税向来被视为污染税(环境保护税之内核)的两大支柱。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国际实践趋势,污染产品理应是环境保护税的重点规制对象。然当下环境保护税立法仅聚焦于污染排放课税,而将污染产品任由消费税选择性调整。税制实践一再证明,消费税终归不是以环境保护为主位目的的特定目的税,诸多先天税制上欠缺环境保护税的专业性,难以迎合环境治理的需要。不管是鉴于域外经验,还是基于税制分工,都有必要借环境保护税立法之机,将污染产品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即便一步到位的条件未必成熟,也有必要在“环境保护税法”中预留未来针对污染产品的课税空间,实现污染排放税和污染产品税的协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