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为中困地震局直属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30年由中国人自己建立的第一个地震台——北京西郊鹫峰地震台。研究所现已纳入科技部非营利性公益科研院所系列,是我国固体地球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其研究方向涵盖了地震学、地球内部物理学、地磁学和工程地震学4个主要学科。在完成基础科学研究的同时,研究所还充分利用科研成果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面向社会开展核电站等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大中城市地震灾害评估、建筑物抗震鉴定、城市活动断层探测等技术服务和咨询。2003年,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防震减灾事业,研究所以科技体制改革为契机,整合相关学科技术力量,成立了防灾减灾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程院)。工程院为研究所下级单位,拥有中国地震局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是研究所面向社会进行技术服务和咨询的主要机构。工程院成立以后,充分发挥资源、技术、人才和体制方面的优势,使研究所科技开发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
简介:<正>我们认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体系结构,基本上是比较合理的,现就《草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草案》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改建议:维持原条文,不修改。修改理由:关于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实行法律监督的问题,在1991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曾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民事诉讼应当实现当事人的处分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涉及国家、社会重大利益的民事案件,国家应当进行干预。人民检察院就是代表国家进行干预的机关,它可以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因此,主张在《民事诉讼法》中应当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人民检察院可以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那么,它就具有双重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