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立法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无权处分应指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作为物权变动原因行为的合同。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可以看出,各国以及国际条约对无权处分效力的处理并不一致,不存在明朗的无权处分效力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以及民法体系和谐等角度来看,“债权合同效力待定说”与“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说”均存在不足。应根据缔约时第三人的主观状态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第三人恶意时,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第三人善意时,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如此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符合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目的,实现了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理保护,维护了民法体系的和谐。
简介:2015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采纳了其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提出的“禁止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广告代言”的观点.该规定意在通过抑制未成年人劳动权利从而达到对其进行保护的目的,并存在着进一步侵害“童星”权益,与民法若干原则相抵触的弊端.我国《劳动法》虽然提出了“未成年人从事文艺事业”这一概念,但没有建立起配套的法律规范对这一未成年人群体的权益进行专门保护,且在未来的立法路径选择上也存在抑制说和保护说两种竞争.而美国、英国及日本的相关“童星”保护立法中关于申请审核制、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及取得报酬权利方面的规定,可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童星”保护立法提供经验与借鉴.
简介:军事法在基础理论研究上相对薄弱、体系构建不尽完善,军事法自身的封闭性特点,西方军事法律制度的盲目借鉴等,导致军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地位被忽视。但实践与理论证明法律体系的内涵构成少不了军事法,军事法伴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取得了长足发展,军事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从宪政体制、立法体制、部门法的划分标准、理论研究上已经证明军事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成熟。军事法与其他部门法是平行并列、互为补充的关系,把军事法纳入行政法将造成理论和实践上的不协调。赋予军事法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更加完整、自洽,能以独特的中国军事法特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注解,有利于军事法治与国家法治协调发展。
简介: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各行各业的能源消费量也在增加,导致中国的能源供应需求日益增多。然而,由于能源的生产过程相当缓慢,导致中国的能源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严峻的平衡,从而阻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当今的全球经济环境下,建筑行业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能源消耗挑战。因此,为了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生态文明的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能源管理,推广应用可持续的技术,并将生态建筑和建设设计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经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中国的生态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生态化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政府应当加强对这方面的支持,以期实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摘要:现代建筑系统增加了设计的内容、复杂性和难处。这些结构合理的利用可以满足两层楼的不同功能需要,从而提高了工程能力,也总体上提高了顶层结构。专注于建筑转型的具体应用以进一步提高效率、提高功能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