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罚轻缓化现已成为世界刑罚发展的趋势,限制死刑甚至废除死刑也成为了普遍的共识。许多国家都已废除死刑这一残酷、不人道的刑罚,我国也通过两次刑法修正案不断限制死刑的适用。但是根据犯罪经济学中的弹性理论,现阶段在我国若贸然废除死刑会使得死刑至无期徒刑的区段内缺乏弹性,从而产生不良后果。只有通过在实践中严格限制绑架罪死刑的适用,以及设立终身监禁和严格限制减刑的适用等措施改善刑罚结构,才能够增大弹性,为未来废除死刑提供可能。针对绑架罪探索未来废除死刑的可能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下铺垫:在实践中进一步限制死刑的适用;对绑架罪设立终身监禁;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减刑制度并加强监督。
简介:夫妻赠与在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与适用《婚姻法》的第十九条规定时有着不同的法效果。司法实践中,首先应区分一般的赠与合同与与身份相关联的赠与合同,并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其次,夫妻赠与以适用《婚姻法》为一般原则,在适用以《婚姻法》规定的同时,应兼顾《司法解释(三)》第六条之规定,在房产赠与“换名”的情形适用此条规定时可以允许赠与方撤销。在按照前述法律适用出现不公平之现象时,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考虑所赠财产价值、当事人总财产分配、当事人对家庭付出及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在对赠与财产进行分割时,赋赠与方以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