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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环境影响评价规则最初起源于美国,这种实践经过数十年被其他国家广泛接受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形成习惯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帮助其传播的作用。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在可能产生重大跨界环境影响的规划或项目的环评中的应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环评法律明确地排除了对项目的跨界影响的评估。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和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审理了数个涉及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件,数次肯定了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法规则,并且通过不同案件的判决,陆续澄清了该规则的内涵。中国也通过自己签署的多边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条约对这一规则表示接受,并且在一些项目上开展了跨界环评的实践。

  • 标签: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 重大环境影响 国际习惯法
  • 简介:习惯法制度既是对社会现象的实然描述,也是对法律发展的应然要求。那么,如何汲取历史经验并促进本土的法律实践?本文首先考察了习惯法制度的法理依据及其在不同背景下的制度经验;然后,分析了当代中国习惯法制度的现状及其问题;随后,建设性地提出了习惯入法必须具备的制度要件。最后在结语部分对习惯法制度的法治价值作了简要阐述。

  • 标签: 习惯法制度化 历史经验 现实选择
  • 简介:中国农村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是从责任制度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产生的一项重要成果是赋予了农民财产权利。在此基础上之上,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制度演进的逻辑走向应是从财产权走向企业制度,从形式上体现为从承包农户到家庭农场的制度演进过程,而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基本企业组织形式的家庭农场则是中国农村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适选择。

  • 标签: 承包农户 财产权利 家庭农场
  • 简介:行政习惯法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是一个被学者们忽视了的问题,然而,行政习惯法却是行政法现象中的一种客观存在,本文对其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它承担着对行政成文法的弥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行政自由裁量的参考、行政管理新规则的派生等功能。并指出,在我国行政习惯法包括行政判例法、行政裁例法、行政案例法、行政先例法、行政伦理法等。

  • 标签: 行政判例 行政裁例 行政案例 行政先例
  • 简介:现代非洲在法律方面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各国仍普遍适用习惯法,不少国家还保留或成立专门的习惯法法院或类似法院适用习惯法,这与世界上其他大陆相比,是独一无二的.因而,很有必要对非洲习惯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

  • 标签: 习惯法 法律体系 非洲习惯法 概率 法律效力 表现形式
  • 简介:在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破坏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因素也在不断出现。为了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文化相对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文化例外论、世界文化多样性等理论相继产生。它们各自在一定程度上为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撑的同时,也在互相推动,不断发展。目前,世界文化多样性主张由于较强的现实性与合理性而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与支持。

  • 标签: 文化相对主义 多元文化主义 文化例外论 世界文化多样性
  • 简介:民俗习惯作为文化秩序的一部分,本身就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适用民俗习惯解决民事纠纷,是私法自治的本质要求,立法局限的必要补充,权利救济的现实选择,秩序维护的内在要求;我国传统社会历来重视民俗习惯,在立法上以其为本,司法中以其为源,通过调处息讼,力求情理兼顾,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在司法中适当运用民俗习惯,可增强司法的灵活度、公信度和认可度。

  • 标签: 民俗习惯 司法适用 机理
  • 简介:<正>有位女友丈夫出差了,习惯了丈夫酣声的她晚上总是难以入眠;某男士抱怨和妻子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同事调侃他:“既然这样,干吗不换一个?”他却说:“不想换,习惯了”;孩子一旦与父母分开,父母便若有所失;

  • 标签: 母分 丈夫 约约 年轻时 鼓楼区 平凡生活
  • 简介:高其才之文以一个至今仍保持相对独立和自身文化传统的古老民族为考察对象,通过大量的实际调查和资料分析,对瑶族自成一统、至今存活的社会生活习惯作了深入缜密的梳理与分析,并由此得出精要却全面的概括,既可推之为法史学之新知卓见,又可引之为现实法学思考之启示。然民主性、民族性、群体性等等究为何解?古老民族的社会生活习惯与现今人的社会或国家的民主性、民族性和群体性等的实质和生成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和偶合,它们是否还能光荣不光荣地存续,或在何种条件下方能实现这种存续?更可遥问者,人类社会之古今实际上是否在践行着一种命定的生物进化轮回?诸如此类,皆当在此文阅读之联想中。

  • 标签: 瑶族 习惯法 人类社会 生活习惯 民族性 考察对象
  • 简介:清末变法修律,摒弃中国传统法向西方国家学习,在救国图存的强大历史压力下,大陆法系的民法典成为制定本国民法的范本。按照当时立法者之一的梅仲协所称,民国民法典“采德国立法例者十之六七,瑞士立法例者,十之三四、而法、日、苏之成规,亦尝撷取一二”。

  • 标签: 民国民法典 法律近代化 法律实践 租佃制度 基层社会 民事习惯
  • 简介: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型”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 标签: 受贿犯罪 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 共同犯罪 司法实务 国家干部
  • 简介:当代中国宪法与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当代中国宪法尊重习惯的客观存在,当代中国宪法在序言、正文中对习惯进行了肯定和明确的认可,确认了习惯的正式法律渊源地位。当代中国宪法通过基本权利的规定、国家结构职责的规定,具体保障习惯,使宪法认可的习惯能够予以实现。当代中国存在许多宪法习惯、宪法惯例,我们应当更全面、更理性的认识当代中国宪法的习惯,更重视内生规范的总结。

  • 标签: 当代 中国 宪法 习惯
  • 简介:如同习惯是法律的前身一样,习惯权利也是法律权利的前身。但法定权利对习惯权利的认可,仅具有相对性。大量的习惯权利仍存于法律之外。对此,只有采取法律叙事视角的转换,即从权利叙事视角出发,才能借权利的包容性把习惯权利纳入人权体系。习惯权利作为人权,与少数人的权利具有交集,但并不等同。习惯权利具有普遍性,表现为有些习惯权利是人类共有的,有些习惯权利虽为部分人所有,但任何"部分人"都可能有其特定的、独享的习惯权利,故习惯权利在此获得了"族群—地方性的普适性",也获得了人权的一般属性。习惯权利不同于法定权利,但可以被法定。在法治社会,对习惯权利之保护可经由权利代入的自治性保护、契约沟通的互治性保护和权力强制的他治性保护来实现。

  • 标签: 人权 习惯权利 权利推定 法定权利 保护
  • 简介:《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却未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立法释明,这一立法缺陷不仅带给司法审判一定程度的尴尬与困窘,而且不利于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合理界定。而界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除需要了解其外观特征外,尚应当考虑空间、时间、情感、经济与生活等几个方面的共同要素,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因其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别的个体要素,从而合理确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应然范围。

  • 标签: 反家庭暴力法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共同要素 个体要素
  • 简介:家庭暴力在世界各国普遍、长期地存在,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丈夫对妻子的暴力,仗广大妇女深受其害。本文对家庭暴力的成因、特点以及西方国家的治暴经验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制暴,将是中国打击家庭暴力的必然选择。

  • 标签: 妇女 虐待 家庭暴力 损害赔偿
  • 简介:[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八)]多年前,我指导的法律硕士厉尽国同学以《法学研究中的“民间法”范式》为题,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位论文,并受到答辩组全体成员的一致称赞,无可争议地获得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据我所知,这是我国法学界就民间法作为法学研究的范式问题所进行的首次系统和专门的论述。尽管在此前,梁治平、朱苏力、田成有等在他们的论著中,也捎带着对这一问题做过一些论述,但并非专门就此问题而展开。

  • 标签: 民族习惯法 民间法 专栏 硕士学位论文 法学研究 法律硕士
  • 简介:通过考察交易习惯的性质可知,交易习惯具有非普遍性、不确定性等明显缺陷。因此,如果对交易习惯不加鉴别地予以概括适用,将给司法公正带来较大风险;这也可能导致交易主体在民商交易中的确定成本、解释成本和管理成本的不合理增加。建议在未来立法中对交易习惯的司法适用进行严格限制,明确交易习惯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情形,以保护交易规则的可预测性以及公平公正性。

  • 标签: 交易习惯 司法适用 成本衡量 限制适用 约束力
  • 简介:生长于民族地区的地方习惯法是民族地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整器,为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对彝族地区民族习惯广泛考察的基础上,从民族学的视角对彝族地区习惯法的效力渊源进行了深入研究。

  • 标签: 彝族 习惯法 效力渊源 权威 “德诂”
  • 简介: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价值追求应当融入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中,反垄断法应以最为文化友好型的方式来实现其经济效率目标。反垄断法作用于文化市场主要以普通的消费性文化产品为规制对象,对非消费性文化产品应尽量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有些国家立法直接确立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合法性,或将其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主要是基于文化多样性保护之考虑,但这种法定豁免模式并不符合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应以个案分析为基础,宜采酌定豁免模式。个案分析主要依赖两条豁免路径,一是效率抗辩标准,二是附属限制理论我国《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性保护虽未有直接规定,但其第15条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豁免制度可类推为文化豁免的制度依据,只是需要注意规定的不明确在实践中可能存在适用上的障碍。

  • 标签: 文化多样性保护 文化豁免制度 效率抗辩 附属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