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人说,党支部书记是'权力不大、责任不小,带领的人不多、该管的事不少'。的确,我在2011年刚刚走上车间党支部书记岗位的时候,也曾对这份工作不知所措,找不到头绪,抓不住重点。经过两年多的党务工作实践,我渐渐有了一些感悟。一是党支部书记要'勤'。'勤沟通'应该是党支部书记的一项基本功。为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我经常深入一线班组与职工唠家常,有针对
简介:一、在十八大精神的大框架下看待金融工作十八大报告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金融最多的一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经历了四个阶段,跨上了三大台阶。第一阶段,铺垫阶段(1978~1983年)。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始重视、发展、搞活金融,客观上为向市场经济转轨作出铺垫。第二阶段,起步阶段(1984~1992年)。开始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起步,跨上第一个台阶。第三阶段,攻坚阶段(1993~2002年)。开始全面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攻坚,跨上第二个台阶。第四阶段,确立阶段(2003年至今)。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跨上第j个台阶。回顾上述阶段,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国金融业快速发展,同世界形成巨大反差。
简介:中国特色哲学话语体系构建不仅需要在学理性上具备哲学话语体系构建的一般性特征,而且应当在哲学的话语概念、论说主题和立场等方面具有中国本土特色,融合传统与现实、贯通民族与世界。中国特色哲学话语体系构建在中国文化意识形态的对外交流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这一体系的构建在文化认同、语言表征、理论基础和理论深度等方面存在着一些现实的困难与障碍,需要我们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指导地位,深入挖掘中国传统哲学的智慧与思辨精神,提炼和升华当代中国的哲学思想精华,关注人类共同命运,并且加强国际对话与协作,积极推进中国的哲学思想走出国门。
简介:在市场经济日渐发展的今天,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作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手段,越来越多的被当事人采用。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也常主动采取该措施。笔者现就财产保全措施谈一些粗浅认识。一、关于财产保全范围问题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之财物”。该条应包含两个含义:一是“限于请求的范围”,二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如何准确把握上述两点,本人认为:1、人民法院实施财产保全应坚持合法原则,不仅保全条件合法,保全程序合法,保全措施合法,保全范围也应合法。“限于请求的范围”即只能小于或等于请求范围,不得大于或超出请求范围。2、财产保全要坚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不仅要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全财物价额一旦超出诉讼请求额,势必损害被申请人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有两种倾向:一是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往往有意超出依法应该保全的价额。如将申请保全价额裁定为财产保全价额,被申请人事实上确已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