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以及案例研究等方法,探讨了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及其调整困境产生的根源,基于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相关经验,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新机制,提出了基于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办公等三大标杆职位族,建立我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的全新思路,并且讨论了把省会城市作为调查比较的基本单位以及从当地主导行业中选取企业样本等一些重要的技术问题。本研究对于实现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与调整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乃至对于我国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由于难以在较大范围内取得公务员工资尤其是具有可比性的企业人员工资的真实数据,因此,尚无法较为全面考察本研究所提出的调查比较方案的现实可行性和准确性,而只能进行局部的验证。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案例指导"由原来仅为司法机关的司法改革举措上升为执政党"支持司法"的指导方针。在该制度的名称争议上,我国不应该采用"判例法"称呼,而应该坚持"案例指导制度";在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上,案例指导制度对原有审判制度具有补充性和辅助性;在内涵的界定上,之所以出现"指导性案例"的所谓广义和狭义问题,在客观上,这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发布体系混乱有关;在其科学定位上,指导性案例对后案所起的作用是裁判理由的说明,而且应该可以被后案作为裁判理由援引,但不能是后案判决的直接依据;在该制度的运行良好的判断标准上,应该是以已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在后案审判中被实际援引为标志;该制度局限性主要是参照效力不强;在该制度适用技术问题上,其具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其不仅有助于法官抵制外来干涉的很好的武器。而且,从长远来讲,形成一种中国式的案例审判方式,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