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代,由于公共机构依照职权在职务活动中,制作、获取并记录、保存了大量的公共信息,其中包括诸多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资料,如医疗机构保存的病患病历、各种治疗资料,金融监管机构保存的个人金融信息等,又由于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使用,使得可以轻易地建立数百万人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系统,一旦泄露,可能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带来难以言状的痛苦,摧毁受害人的正常生活。相应的,公共档案的记录和保存形式也朝着信息化、电子化和无纸化方向发展。
简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决定︵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9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
简介:
公共档案利用中的隐私保护问题——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看《档案法》的修改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2002年6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