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农民工因自身受教育程度不高,其自身的话语权受到其教育水平的影响,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其在处理问题时要么妥协退让,要么铤而走险,以极端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传统社会文化中对无讼倍加推崇,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政府在政策制定的设计上,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农民工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缺失,也影响着农民工维权的效果: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维权,和谐维权是农民工维权的正确出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增强农民工对党与政府的政治认同。
简介:<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力正以越来越加大的规模向非物质生产领域转移。非物质生产者创造的劳务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也随之日益增大。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劳务生产部门化,劳务商品化的新情况。由此必然产生一系列新问题需要研究。比如劳务生产者是否属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者?按劳分配原则对于日益增多的劳务生产者是否适应?劳务部门的收入是否属于国民收入的范畴?按传统方法统计的国民收入能否反映出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这种新情况?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是把劳务生产部门当作非生产性单位加以限制、缩
简介:高密度人群、瓶颈的存在(大量人员滞留积聚)、组织协调问题以及交流、决策问题等决定了人群聚集系统的脆弱性和复杂性。结合博德(Bird)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对大型群体性活动事故案例的分析表明,风险意识不足激化了人群聚集系统的脆弱性,是各类事故发生的根源;由事前风险计划不完善引起的组织管理失误是各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直接原因——现场突发事件的触发下,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导致预控措施失灵。考虑到各触发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需要尽可能保证风险计划对不利因素有一定弹性与包容性。可从安全意识、人群干预、组织管理、技术分析以及态势感知与沟通等五方面讨论风险计划包容性的实现路径。
简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基本建立,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安排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一系列制度安排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东盟国家之间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东盟知识产权协调机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法律协调机制应当是建立在东盟国家已有的制度安排基础上,包括在知识产权全球化基础上的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国际协作安排;也包括基于中国和东盟国家在知识产权总体状况较弱的共同特点基础上共生的对于区域性的生物资源、传统知识、民间传说的特有的区域性制度安排。《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备忘录》吸收了上述思路,建立了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该机制还不够成熟完善,应当加以完善。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的民间金融一直被政府部门忽视甚至敌视。其结果是常常被冠以“扰乱金融秩序”的罪名,或被施以不恰当的限制措施。但民间金融的存在在世界上是一种普遍现象.其往往比主流金融更具活力,更有效率。民间金融大多属于私人所有制,它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自下而上发起的对主流金融压制所作的有益补充。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民间金融的态度,可以分为禁止、允许和引导三类。然而,从世界经验来看,逐步走向规范化是民间金融发展的最终趋势。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和合法化一方面有利于民间金融组织提升信誉度和规范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进行风险预警和风险甄别,适当控制民间金融可能引发的金融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