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球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中国至今属于其中之一.[背景材料]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简介:一-建国以来市制发展历程及得失1-行政建制的分合市是城市型行政单位,是人口密集的聚居“点”上的行政建制,其居民主体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市民(即非农业人口),这是世界通例。在民国时期,中国在这一点上与世界各国并无不同。1949年以后,最初实行的市制基本上延续了民国的体制;后来,随着城市郊区的扩大,市领导县,地市合并,整县改市,建制市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广域型行政建制;最后,人口密集的聚居“点”上的行政建制反而不叫市而改成了其他的建制名。中国共产党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前,曾在其管辖的根据地规划和设置过建制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原有的院辖市(直辖市)和县辖市基础上,进一步确认了专员公署对于辖区
简介:不论是社会学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还是历史制度主义,都过分关注制度的稳定性以及外生性的、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大多忽视了那些内生性的、通常以增量方式发生的渐进式制度变迁。本文在检视上述理论盲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渐进式制度变迁的解释框架。该解释框架区分了替代、叠加、偏离和转换四种制度变迁模式,解释了不同类型的制度变迁发生的根源及其机理。文章进一步指出了不同类型的变革推动者——制度的反叛者、共生者、颠覆者和机会主义者——在推动制度变迁过程中使用的策略以及这些策略得以生效的制度和政治环境根源。最后,在分析不同变革推动者之间进行的不同层次的联盟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解释了渐进式制度变迁的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