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我国各类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更为平等的生存机制、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企业组织形态为特征的新的企业立法模式已应运而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正是这一模式的代表,并将成为规范和引导合伙企业的主要力量。但是,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现实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致使合伙企业的某些方面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一、关于有限合伙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个一般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一般合伙人负责该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合伙的经营活动,对合伙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
简介: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国企业正在掀起一阵海外投资的新浪潮。随着这一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规模日益扩大。然而,中国企业在拥抱“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巨大机遇的同时,海外投资并非进行得一帆风顺。由于政府中层设计和实操措施尚待完善、中介机构暂未能及时跟进做好服务、加之不少海外投资企业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往往以国内投资的思维来进行海外投资、有些海外投资企业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跨国经营人才等原因,使得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诸多潜在的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针对这些风险,行业协会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充分发挥协调、带动和帮扶作用:及时帮助企业调整投资布局;加强海外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协调规划,做好自我管理;做好人才培训服务.Y-作;选准项目,重点出击,集团作战。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行业协会通过采取这些有效措施,将对帮助企业管控海外投资风险大有裨益。
简介:既往审判管理呈现出管理基点的控制性、管理对象的复合性、管理过程的贯通性、管理方式的单一性与管理重心的偏颇性等特点,其运行处于由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高度混同、法院组织高度行政化的科层结构与地方法院竞争性的关系结构构成的复杂场域中。审判管理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其所决定。审判管理进一步改革必须着眼于破解其所处场域深层结构性要素的制约,充分利用新一轮司法改革形成的相关制度资源,从三个方面推进,即:明确区分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防止行政逻辑在审判管理中越位;合理改造法院内部结构,推动审判管理从集权行政化管理向分权专业化管理转型;积极引导地方法院的竞争回归理性,摒除审判管理功利化的行为取向。
简介:<正>一、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与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立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乡村集体企业)是由乡(含镇,下同)村(含村民小组,下同)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其前身是农村的社队企业,即原来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兴办的企业。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社队企业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队企业的发展才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地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宜于农村加工的农副产品,要逐步由社办企业加工,城市工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