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一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其后果类似于合同无效,应当属于能够引起合同关系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因此,对合同解除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实际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法,各国因立法不同而有差异。关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及其方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可以、合同解除权以此方式行使时解除效力从何时起算等问题尚存一定的分歧。此外,由于我国立法也未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构成法律漏洞,影响司法实践。为此,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约定解除权的类型及其行使程序、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解除权的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是否都具有溯及力、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如何确定等等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分析、研究,明确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要件、程序,准确把握其适用标准。
简介:摘要:引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迈向新的台阶,各行各业的市场竞争压力与日俱增,并且渐渐地形成一种体制化的发展模式,其中,合同管理这一概念渐渐地融入到各行各业的发展体系中,合同管理在企业的各项建设活动中起到了基础性的管理作用,电力资源作为维持社会生产运作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稳定运行的重要资源,随着人们对其需求量的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电力工程投入至紧张的建设当中,而合同管理作为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项施工项目所起到的影响力甚广,具备连续性、系统性、动态性的管理特点,在实施与管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多单位、多部门的根本利益,因此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无条件配合,并进一步对工程合同展开系统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