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经济法"一词的字面含义至少在法学圈外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经济法内容的正确认识。当法院取消经济庭设置而以民二庭或民三庭取而代之时,一些人开始质疑经济法学科存在的意义,更有经济法学家感叹:"这等于在承认部门经济法的同时又否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而当我们自己——在新一轮的政法大学院系更名中,也不能如愿以偿地自称为"经济法学院"。这些事实虽然并未使经济法独立学科的地位有所动摇,但带给人们对经济法认知的困惑以及经济法学者们内心的尴尬却是不能忽视的!近年来,一场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的争论,使经济法又一次陷入"名分之争"的困扰!主张经济法从属于社会法的学者认为:经济法最终体现社会本位的价值观;而主张经济法并行于社会法的学
简介:英美法的判例制度其运作本质是法官释法与造法,法院通过释法与造法而创制的先例或判例是法律渊源之一。英美法的判例制度其要义不在于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从先前的判例得到借鉴和指导,而在于它把判例看作是在某些情况下必须遵循和适用的规则与原则。在英美法的判例制度中,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受先例的约束,但法官对待先例具有广泛的酌处权。先例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遵循先例;二是区别先例;三是创制先例与推翻先例。因此,对待先例的推理类型可以概括为:遵循先例的判例法推理、区别先例的判例法推理、创制先例和推翻先例的判例法推理。其推理模式可以概括为:例推模式与类推模式、区别模式、衡平模式与否决模式。而且公开判决理由是通过对话与交流达成共识或多数意见以寻求法律适用统一性或法制统一性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