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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互联网市场有别于传统市场,特别是双边市场特征、“互联网效应”和“锁定效应”等,使得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住认定方法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在宏观层面,应将互联网市场界定为采用互联网方式经营的虚拟产品市场;在微观层面,建议以“收益来源”为标准,配舍“SSNIP测试法”对相关市场进行重新界定;在立法层面,应在《反垄断法》位阶下,出台针对互联网市场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诉方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 标签: 互联网市场 相关市场界定 市场支配地位 SSNIP测试方法
  • 简介:<正>在迎接挑战,深化改革的强大冲击波影响下,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深入发展,我国各地一批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名优产品为龙头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应运而生,崭露头角。本文试就我国企业集团及其法律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 标签: 企业集团 法律问题 经济责任制 成员企业 横向经济联合 名优产品
  • 简介:逃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将外汇擅自存放境外、擅自汇出或带出境外,逃避我国外汇管制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外贸企业逃汇日趋严重,其手段愈发地多样化、隐蔽化。如何对企业逃汇进行有效管理已成为我国外汇监管部门面临的难点问题之一。目前,

  • 标签: 逃汇 中国 难点问题 手段 个人 逃避
  • 简介:<正>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对象)。通常是指物(财产)、行为和精神财富等,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卖方交付约定的货物;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的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等。合同没有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据,因此,我国《经济合同法》第12条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2条都明确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要性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指什么呢?对此,我国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是我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其理由是,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履行一定责任和义务的目的就是设立合营企业,设立

  • 标签: 合营企业 工业产权 中国合营者 涉外经济合同法 外国合营者 权利义务
  • 简介:中国企业的海外经营经过20余年的发展,初具规模,具有发展中国家国际化初级阶段的特征,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在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和企业应齐心协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推动我国海外企业更快、更健康地向前发展。

  • 标签: 中国企业 海外经营 国际化经营 投资环境
  • 简介:<正>在经济审判实践中,由于“破产”企业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偿债能力或偿债能力不足,因此,处理“破产”企业的经济纠纷是经济司法中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为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在审判实践中逐步摸索处理了“破产”企业经济纠纷的新路子。具体做法是:1.全面清产对于“破产”企业,我们都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

  • 标签: 经济纠纷 破产 审判实践 企业 南昌市 债权人
  • 简介: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作用。河北省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也必须充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国际化经营。相对于大企业而言,自身力量薄弱的小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往往会遇到更多的障碍。《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应当在相关法律框架内.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法律环境以推动河北省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

  • 标签: 法律环境 条例 中小企业 国际化
  • 简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属于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从法文化的共性要求出发,我国应改变现行刑事诉讼中权力控制的方式,即将权力控制的主要方式从单向度的纵向权力控制转变为以同位权力之间的制衡,同时在立法中贯彻权利保障的非纯功利思想.但与此同时,法文化的相异性要求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必须要考虑本国的国情.将刑事诉讼模式定位于以职权主义为基础,同时吸收当事人主义的混合模式,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 标签: 法文化 共性 相异性 模式定位
  • 简介: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事务,传统行政法学研究体系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现代行政法学寻求变革的一种体现便是规制理论。规制理论需坚持传统严格法律拘束及法律形式学说的解释方法。当前户外广告规制领域,一些政府的规制方式看似运用了规制理论对社会资源进行了合理化配置,实则无法经受诸多合法性的非难。公、私阵地上的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并不相同.私人阵地上的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本身是以私法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所构建的权利束。户外广告管理的规范模式应当区分此二者,除对公共阵地进行行政特许之外,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对户外广告市场的监管。作为规制理论运用的前提,合法性的论证需要超出行政法的范围,放眼于更广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全面彻底的审查。惟此,规制理论才能在维护体系之完整的前提下,去探讨最佳的决策方案。

  • 标签: 规制 户外广告 合法性 物权
  • 简介:法的精神即为法意,法意之司行即为流转。法意流转大别为逻辑演绎与类比推理两种风格迥异的模式。逻辑演绎主张以言敛意,在语言的地基之上以“方以智”的风格诠释法意流转,重“一”。类比推理强调言不尽意,以“圆而神”的风格艺几性地流转法意,尚“多”。方则易执,欠缺圆之神妙;圆则善变,差强方之智识。方圆互补是不通透的方智理路,立足于人性解放之上的自由变更才能真正实现法意流转的方圆无间之道。这正是法意流传的现象学解答。

  • 标签: 法意 逻辑 艺几 方以智 圆而神 现象学解
  • 简介: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峡两岸人民长久以来的共同心愿,也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中国政府为经作了大量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有了长足的进步,实现祖国的统一存在着一个解决的途径和方式问题,中国政府在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形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模式用以解决大陆与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关系并最科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随着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的签订以及香港和澳门的顺利回归,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自李登辉上台以后,相继推出“两个政府”、“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台湾已经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等背离一个中国原则的论调,1999年7月9日更是推出“两国论”,公然将两岸关系歪曲为“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两国论”背弃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严重损害了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和一切爱国人民的感情,危害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两国论”在国际法上违背了国家主权原则。

  • 标签: 大陆 台湾省 解决模式 探讨
  • 简介:我国贿赂犯罪的刑事政策从“重受贿轻行贿”逐步转向“行贿与受贿并重惩治”,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犯罪的刑事处罚一直过于轻缓,行贿与受贿的定罪量刑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并重惩治”的刑事政策符合贿赂犯罪的对向关系特性;通过贿赂对向犯“囚徒困境”的博弈分析也能够获得合理性根据一对行贿与受贿“并重惩治”并不意味着对两者实行“同等处罚”,应在贿赂对向犯的定罪与量刑不同层面采取对称或对应模式,从而体现行贿与受贿的“并重惩治”,实现贿赂犯罪整体的罪刑均衡。

  • 标签: 受贿 行贿 对向关系 对向犯 并重惩治
  • 简介:统合宪政建设模式是一种新的超越了上下之争的宪政模式,这一模式为刑法社会化的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统合宪政建设模式要求在刑法社会化进程中,强调刑法的公域治理,形成多核治理的实践格局;重估理性与经验的价值,承认经验性法则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将其有选择地引入刑法立法和刑法司法中;注重制度文明与制度需求两者之间的融合与互济,以免由于过度偏爱或迎合政策的需求而日渐丧失其伦理上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 标签: 统合宪政建设模式 刑法社会化 实践阐释
  • 简介:法国诱惑侦查最早起源于司法实践,主要用于打击毒品交易、淫媒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些犯罪。20世纪90年代,里昂海关官员涉讼案在法国政坛引起轩然大波,直接促成立法者表决通过诱惑侦查的正式法律,确立了诱惑侦查的程序框架。此后,新的立法尤其是2004年的贝尔本二号法律又对诱惑侦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引发了对该侦查机制合法性规制的担忧。与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诱惑侦查模式具有四大特质:较周密的判例设定、较审慎的适用原则、较独特的合法性认定标准以及较宽泛的法官裁量权。其中,严格限定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以及“以客观标准为主、主观标准为辅”的合法性认定标准尤其值得中国学习。

  • 标签: 诱惑侦查 合法性认定 法国模式 借鉴
  • 简介:在我国选择"民商相对分立"立法模式的大背景下,在对现有流担保条款效力规则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应建立"区分规则",对目的偏重、价值偏好、价值内涵、主体情况显著不同的民事领域和商事领域做出有区别的规定。对于民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并不必然否定其效力,赋予双方无理由撤销权即可;对于商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不存在效力瑕疵就认可其效力;对于混合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仅民事主体一方享有无理由撤销权。"区分规则"契合"民商相对分立"的立法模式,抑制了非正义风险,具有最大的合理性。

  • 标签: 民商相对分立 流担保条款 效力规则
  • 简介:如何确定围绕代理权引发的诉讼形态中证明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我国现有的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范畴中几乎尚处于未被触及的领域。我国现有的关于代理权证明责任分配的制度规定不仅凸显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宏观分配体系的内在非统一性及非均衡性安排,隐形设置了当事人在此类诉讼中证明责任负担的不合理“倒置”,而且也间接地赋予了当事人通过选择被诉主体以规避证明责任实际承担的诉讼技术手段。在代理权纠纷中实质涉及三层法律关系并存在三种可能的诉讼模式,应然的代理权证明责任归属模式应当符合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内容并体现实体请求权的作用空间,通过彻底解构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而内在契合式地确立原告为对代理权是否存在事实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

  • 标签: 代理权争议 证明责任 本人 行为人 相对人
  • 简介:在转型中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需要处理好民主立法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这就要求建立立法机关理性引导和公众自觉、自愿、自律参与相结合的有序协作模式。协商民主作为一种理性决策方式和民主治理形式,有助于将这一模式内化到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中。在立法实践中,应当通过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立法听证制度,建立以协商为导向的立法民意测验制度,从公众参与的层面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权,将公民教育、民生立法与社会保障结合起来等具体路径,实现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推动社会治理向民主和善治转型。

  • 标签: 立法 有序参与 模式 协商民主 实现路径
  • 简介:应否采用审批制的规制手段是网约车行业监管的热门议题,该争议的症结源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具体而言,经济学与传统法学理论对审批制功能的认知存在差异:经济学主张行政审批(或者说准入控制),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是解决资源无法最优配置的问题;但法学理论更加关注行政审批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强调其防范危险的功能。而争议无法调和的深层原因是审批制具有难以忽视的负面影响,它扭曲市场机制、诱发"权力寻租"、增加行政成本,对经济学追求的"效率最大化"造成严重伤害。另一方面,支持者从维护客运安全、维持现有交通秩序和防止垄断等方面维护审批制的合理性,但却忽视了其成本收益的不匹配性。因此,将网约车行业从审批制中解放,转而寻求更为高效、低成本的规制手段,才是扶持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 标签: 网络预约出租车 行政审批制 法经济学分析
  • 简介:《法国民法典》被称为法学阶梯体系。事实上,不能把这一描述理解为《法国民法典》具有优士丁尼钦定教科书的“人”、“物”、“讼”结构,这是一种被J.1,2,12宣称的结构,而是应理解为它遵循了《法学阶梯》隐含的结构:即人、物和取得物的方法。整个《法学阶梯》第一卷都是人法;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法学阶梯体系 法律模式 国际影响 法国 人法
  • 简介:当前,我国政策与立法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实际上是大力提倡公权力主导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对社会力量融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秉持谨慎态度,法院职权主义适度强化,需要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能动,未来的走向是,促使私人执法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模式从理想走向现实。如何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与能力的建设,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转变环境司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合理平衡生态利益与物质利益的关系,强化环保法官独立性,改良环保法官考核制度,提高审判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法官与专家陪审员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建立环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和调整环保司法组织,适时建立生态环保法院,比目前机械的设置环境审判组织的所谓环境司法专门化要内容丰富得多。

  • 标签: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司法模式 司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