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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执法权力,从其权力的设置、运行过程及价值取向上来说,主要涉及国家、社会和人及其关系这三个方面。立足于这三个基本方面,从法理层面上看公安执法规范化有它的必然性及现实性;法治国家、正义秩序和人权保障是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正当性及意义所在的规定要素;公安执法规范化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对于国家执法权力行为的必然要求,而这一必然要求在法理意义上构成了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本质及其表象且与法治国家达致逻辑一致性。同时,在证成公安执法这样一种有组织的国家活动及其过程规范化意义的基础上,为建立一个更加合理有效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国家执法方式作出些许有关方法论意义上的努力。

  • 标签: 公安执法 规范化 法理逻辑
  • 简介: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始于1980年,至今共制定和批准且现行有效的经济法规147部,占立法总数的56%。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法规的颁布和施行,对实行依法治省,推动河北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经济立法工作,按照突出地方特色的思路,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市场经济是竞争型经济,在承认各方主体的正当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追求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我省在制定经济法规中,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 标签: 地方特色 经济法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河北省 健康发展 立法工作
  • 简介: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率先制定养老服务法规,推进了本地区建立社会养老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医保政策,这些新规有效推动了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也为其他省、市、自治区探索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问题指明了方向。

  • 标签: 养老服务体系 法规 京津 社会养老制度 医保政策 浙江省
  • 简介:网络交易信用炒作行为在法律性质上主要表现为对消费者的欺诈侵权,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违约和对正常网络交易主体的不正当竞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目前尚不能用非法经营罪对其进行规制。通过修改完善前置性法律,颁布司法解释或修订刑法的方式将信用炒作行为作为新的违法类型纳入刑法评价范围是理想的规制路径。

  • 标签: 网络交易 信用炒作 非法经营罪 刑法规制
  • 简介:信誉是商家的经营之本,然而在网购市场繁荣的当下,评价商家信誉度的指标本身却变得越来越不可信。严重的炒信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的交易秩序,已具备刑事可罚性,因而有必要被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与炒信行为人可构成诈骗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炒信平台提供者可成立诈骗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帮助犯,情节严重的,其自身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 标签: 信用炒作 诈骗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
  • 简介: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正完成,其中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地方立法在设区的市层面上实现了主体扩容、权限收缩:一般地方立法主体从49个"较大的市"扩展到280多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以及全国人大批准的东莞、中山、嘉峪关和三沙等四个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普及到了全国320多个地级行政区,成为全国普遍性享有的地方权力。

  • 标签: 地方立法权 权限划分 立法实践 《立法法》 较大的市 立法主体
  • 简介:非法集资并非现行刑法上的一个具体罪名,而是指一类犯罪行为。根据现行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实践作法,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罪等7个罪名。

  • 标签: 非法集资类犯罪 立法
  • 简介:古希腊大哲亚里士多德曾经断言:"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但历史的经验却告诉我们:只有当法律本身具备"优良的品质"时,才可能成为"最优良的统治者"。什么是法律应当具备的"优良的品质"?历史的经验同样告诉我们,法律的本质,并非统治民众的实用工具,而是富于人性的社会公器。维护公民权利、倡导平等精神、创造自由社会等等,都是良法所应具备的品质。这些优良的品质,正在越

  • 标签: 社会公器 法律 公民权利 人性化 私有财产权 立法
  • 简介:为管好政府的“钱袋子”,避免领导“拍脑袋”工程,《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草案)》日前提交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 标签: 广州市 立法 政府 "拍脑袋"工程 投资项目
  • 简介:当今世界,洗钱罪目益泛滥,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大公害,世界各国纷纷立法应对。我国有关洗钱罪的刑事立法还存在着有待完善的地方,如应当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主体、扩大其罪过形式、完善刑罚配置。

  • 标签: 洗钱罪 上游犯罪 立法完善
  • 简介:中国重视家庭价值的传统既是官方也是民间能够迅速接受国外反家庭暴力法律思想的历史文化基础,是中国建构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因素。正是这种传统使得中国反家庭暴力的制度建设与国外建立在社会性别和人权之上的反家庭暴力理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在现行法律中表现为容易在家庭与个人之间抹煞个体利益。因此,在尊重传统家庭价值观的同时,如何消除社会中“支配妇女和儿童”的权力机制,实现个体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平等,将是长期研究的课题。

  • 标签: 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立法 婚姻法
  • 简介:最近,教育部作出规定:在校大学生不许结婚。有学者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婚姻法》以具体的规定实现这些权利,这其中包括年龄、疾病等必要合理的限制。而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附加条件,都被认为与宪法精神和法律相冲突。以宪法的基本理论来考虑在校大学生结婚的问题,明显不合宪法精神。有人士认为,这是典型的部门规定与宪法原则相违背的例证。法律"打架"现象严重事实上,中国社会存在的法

  • 标签: 有权状告 状告违法 违法立法
  • 简介:735.06万常住人口,7603.28亿地区生产总值,1579.01亿财政总收入……广东佛山市长期以来都闲扰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然而,面对一些城市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一般性法律法规都难以满足需要.

  • 标签: 地方立法 放权 地区生产总值 财政总收入 常住人口 环境压力
  • 简介: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法律法规,它不像以往的法律法规一样以管制性、约束性规范为主要内容,而是重在提倡、促进某项事业的发展。近几年直接以“促进”命名的法律就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就业促进法》;除此之外,虽未直接以“促进”命名,但以提倡性、促进性内容为主的法律还有很多,像《科学技术进步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另外,在笔者从事地方立法的实际工作中也经历过一些此类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除了为实施上位法而制定的促进性实施条例外,

  • 标签: 地方立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
  • 简介:有人说,海岛是陆地的组成部分,对于海岛的管理,应当纳入到陆地管理系统之中,没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单行法律。我们并不否认海岛是陆地的组成部分,但却是特殊的陆地,其特殊性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 标签: 思考呼唤 海岛立法 立法思考
  • 简介: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存在权利归属不明确、管理职责交叉重叠等诸多问题。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大量民事纠纷,管理职责交叉重叠导致政出多门、政令冲突、管理低效、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河道滩涂既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价值,又有较高的经济社会价值。关于河道滩涂权属出现了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之间的争议。对此,首先要在立法上明确河道滩涂的概念及性质;其次要逐步改良二元所有制,完善国家所有制;第三,对现有的河道滩涂进行确权,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及其流转机制;第四,理顺河道滩涂的管理体制;最后,完善河道滩涂征收补偿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河道滩涂的合理开发利用,同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 标签: 自然资源 河道滩涂 所有权 使用权 管理体制
  • 简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明确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十一个立法项目,表明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加强环境资源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当前面临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和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标签: 立法项目 务实作风 全国人大常委会 生态文明建设 立法工作 环境资源
  • 简介:正在制定中的郴州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聚焦房屋安全管理,通过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构建符合实际的房屋安全管理体制。6月27日,郴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郴州市房屋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为何会选择《郴州市房屋安全条例(草案)》作为该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又有些什么内容,它将会给该市房屋安全管理带来怎样的变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郴州市房屋数量

  • 标签: 守住房屋 安全底线 房屋安全
  • 简介:有鉴于跟追骚扰问题在现今社会的严重性和危险性,许多国家已陆续将跟追骚扰视为危害安全的一种行为,并在预防上投入必要的警政、社政与司法资源.并制定相关法规。目前已制定有防制跟追骚扰法律的国家中,法律规范的方式有刑事惩罚、民事补偿、禁制令与警告命令等。反观台湾地区,目前仅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有跟追骚扰的防制令相关规定,但适用对象仅限家庭成员间或未同居的情侣间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时,始得声请禁止跟踪骚扰之保护令。对于一般关系之人,仅社会秩序维护法中有对跟追行为的秩序罚,但并无如保护令之防制效果。为了回应这样的困境,台湾地区于2015年已有民间团体经由立法委员提出“跟踪骚扰防制法”草案,台湾行政院亦于2018年提出“纠缠行为防制法”草案。目前各个相关草案版本尚未立法通过,相关人员对于跟踪行为之本质、样态、辨识指标及因应策略等尚在起步阶段,协助跟踪骚扰被害人仍力有未逮。因此。应该持续关注属于性别暴力之跟踪相关政策与实务议题,从媒体畅导、专业培训与法令推动加以着手。同时希冀支持“防制跟追纠缠”之立法,以具体规范和防制社会中之跟踪骚扰问题,促使民众的人身安全与自由、隐私及尊严得以获得进一步保障,并能为跟踪被害人发声,争取并保障被害人权益。

  • 标签: 跟追 纠缠 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