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摘要:冒名行为系假冒他人之名而为的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被冒名人存在且特定;为法律行为时,被冒名人不知情且未授权;冒名人系为自己而行为;相对人对此不知情。冒名行为与其他制度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相对人对当事人发生混淆,因此,在讨论冒名行为的适用规范之前,应首先通过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确定当事人是被冒名人还是冒名人,即解决法律行为成立的问题。
简介:摘要: 物联网主要是采用各种信息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定位设备、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等各种装置与应用技术,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物联网是一种基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载体,能够让所有独立寻址的普通物理对象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物联网终端网络行为产生的数据非常巨大且具有多样性,物联网传输的节点包含多个网络信息源,数据流从网络终端源源不断地进入物联网节点。由于物联网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不同行业的物联网应用电力物联网终端网络行为数据均具有不同的格式和类型,所以物联网的种类具有多样性。传统的网络行为监控由于使用物联网技术存在着一些缺点,例如:电力物联网终端网络行为实时监控系统涉及很多领域,包括网络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等,多个信息系统都独立运行,相互之间没有联系,导致信息无法共享,监控的图片不能实时上传。除此之外,传统的监控系统可靠性较低,基于以上出现的缺陷,该文设计了基于区块链的电力物联网终端网络行为实时监控系统,该系统采用了区块链技术,使多个信息系统之间重新建立联系,监控的图像和网络信息能够实现共享,同时提高了监控系统的可靠性。
简介:摘要:随着“校园贷”以及网络诈骗贷款等的出现,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给公民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相关部门对此现象的重视度不断增强。此些非法放贷行为带有盈利或欺骗他人财产安全的目的,对于社会的正常发展具有严重危害。单从金融方向入手难以实际进行问题的解决,并且我国非法放贷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的行为准则规范,导致对于此种现象的监管不到位,实际上很难进行问题的解决。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依托于对非法放贷行为带来的危害,应该将此危害社会正常发展秩序的行为直接入罪,以维持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从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简介: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涉及到以物抵债的合同纠纷数量在逐年增加。以物抵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分为审理程序中或者执行过程中,通过法院达成的以物抵债和当事人的合意达成的以物抵债。前者已经由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且实践中少有争议,而后者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均有较多争论,尤其是对于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当前仍未形成统一的意见。因此,不论是在学术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有必要对当事人合意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进行研究。
简介:摘要:带有“责令”开头的行政行为不论是在法律法规文本中,或是理论界讨论与实践中,对这类行为的性质研究和运用都存在混乱的问题,学界对此的讨论也是意见不一、各持所见,尚未得出具体化、明确化的理论结果。为了解决实践中责令性行政行为“定性难”问题,本文对我国现有的带有“责令”开头行为的表现方式和性质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