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大学的巩献田先生近年来有两大壮举:2004年10月15日,以他为首、185名北京学人联名向胡锦涛等最高领导人发出了一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学人呼吁书》,其中力陈中国的国企改革是如何违背宪法精神与人民利益,如何走入一个黑白不分而险情重重的法律盲区。据说,这次上书呼吁意义非凡,是继“郎顾论战”之后,国内学者首次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国企改革的利弊。而就在前段时间,又传出一则与巩献田相关的热门新闻,他写于2005年8月12日的“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让从1998年开始起草,已经通过五次审读,本应在今年审议表决的《物权法》草案暂时搁置。巩献田开出了极为冠冕堂皇的理由:《物权法》草案违宪,是在鼓吹私有化。尽管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在无理指责,但《物权法》的命运已然乏力回天,以至有人感慨:“物权法让此人给搅黄了。”
简介:自首次确立了"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后,该项权利的实践运用越来越频繁,并成为推动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的强大动力.本文首先以现行规范为依据,分析了"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的内涵及其要素;接着论证了"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不仅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和现实化,更重要的是首次赋予了公民一定的启动法规违宪审查程序的权利.但这项权利在实践运用中也遭遇了一些困境,即建议案往往成为悬案,而且也无法当然启动法规违宪审查程序,建议者的预期目的往往落空.要摆脱这些困境,我们首先要对建议权建立回复机制,然后等改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把建议权发展为诉权.
简介:安倍政府罔顾民意强行通过《新安保法案》,引发了在野党和民众的广泛抗议,护宪人士普遍认为《新安保法案》违反宪法精神,制定和通过程序存在宪法争议,将提起违宪诉讼。纵观日本违宪审查的理论与实践,最高法院对宪法诉讼长期以来采取谨慎消极立场,恐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法案违宪。面对违反宪法如此明显的《新安保法案》却不能通过宪法诉讼认定其违宪,引发各界对违宪审查制度的反思。有必要通过对《新安保法案》的法理解读,来阐明其违宪的具体表现,如法案内容违反日本宪法的民主主义精神、和平主义精神,法案通过程序涉嫌违宪,以国会中的多数派架空国民中的多数派等等,进而反思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中的司法消极主义和宪法判断回避对宪法诉讼产生的不利影响,为护宪力量今后更好的采取措施维护和平宪法提出建议。
简介:于是世界上大致形成由普通法院、宪法法院、议会来审查违宪新问题的三种模式,尽管我国宪法规定了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1978年宪法重新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