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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对财政行为主体内部、财政监督部门与财政行为主体群体之间的博弈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当对财政违法行为主体追责处罚力度过轻,财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本过高同时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时,财政行为主体违法的收益大于违法成本,财政违法行为必然发生。要根除财政违法行为,需要完善对财政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和财政监督部门问责机制,此外还要降低财政监督成本、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 标签: 财政违法行为 财政监督 演化博弈
  • 简介: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少数下级部门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套(骗)上级财政资金行为。特总结列举如下七种:

  • 标签: 违法行为 财政资金 审计过程
  • 简介:This article has evaluated new releasing "Financial Illegal activity Punishment Punishment Rule" in the financial illegal activity responsibility and the legal consequences aspect stipulation,由单位和个人作为承担违法行为责任的主体,这决定了这些单位是承担违法行为责任的主体

  • 标签: 后果研讨 法律后果 财政违法行为
  • 简介:《条例》只规定了追回、退还国家被非法侵占、使用的财产,只规定了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而没有规定这种行为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而《条例》则将个人的违法财政行为分为两类

  • 标签: 后果研讨 法律后果 财政违法行为
  • 简介:<正>“119”是火警电话。如果没有发生火灾而拔打“119”报警电话,假报火警,会给消防队正常的执勤战备造成严重影响,是一种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假报火警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部门将视其行为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的处罚。

  • 标签: 报火警 “119”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消防队 违法行为 报警电话
  • 简介:正值各地春季赛鸽酣畅进行时.网鸽贼又开始张开毒手,捕捉赛鸽了。据四川省德阳、中江、罗江鸽友反映,他们当地出现了大批“网鸽党”,张张大网犹如虎口,吞食着鸽友们精心培育的爱鸽。

  • 标签: 违法行为 进行时 四川省 赛鸽 鸽友
  • 简介:八、违反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行为法律条文: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 标签: 财政收入 收费票据 处分条例 投资建设项目 票据管理 投资项目管理
  • 简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427号令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2月1日施行).是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法律依据。《条例》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赋予了相应的权利义务、规定执法手段和处理、处罚种类、它的实施,对于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践中仍有以下问题需要研究和明确.

  • 标签: 财政部门 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处分 依法治国方略 执法主体资格
  • 简介:十五、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的行为法律条文: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

  • 标签: 处分条例 私存私放 监察机关 审计机关 财政部门 国家公务员
  • 简介:2017年1月1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明确,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社会公布,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 标签: 违法行为 劳动保障 社会保险费 情节严重 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 简介:<正>1.2011年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收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检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

  • 标签: 税收违法 管理办法 税收法律 扣缴义务人 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