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征用土地,是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常遇到的问题.由于征用土地合同审查手续严格,履行周期较长,容易出现一些特别情况,给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涉讼纠纷,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带来很多困难.本文研究的是征用土地合同的审批程序、效力确认和处理原则问题.一审批程序土地,作为国有资产,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我国人口众多,土地尤其是耕地资源相对贫乏,人均占有量为0.1公顷(1.5亩),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比土地富裕国家差距更大,只有美国的1/8,加拿大的1/18.因此,国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包括征用土地,都作了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征用土地合同的审批程序必须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就会影响征地合同的效力.
简介:研究目的:探讨土地价格理论与农民集体土地的估价方法,及土地征用的补偿问题。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地价是土地产权的市场化,价格是卖方因放弃土地的产权或某些权利想得到的收益与买方为获得这些权利愿付出的代价达成一致的结果,由于农民税费负担过重,集体土地产权的严重残缺使农地价格偏低;农地价格评估研究的重点应放在对各地土地的产权状况及预期收益的分析上,而不是土地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的评价上;土地征用时加入社会保障价格缺乏理论依据,实践中也存在悖论。研究结论:农地价格决定因素是其产权状况及可预期的未来收益;解决土地征用补偿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平等对话和公平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