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职业病可以说是我国目前发病率最高的疾病之一,其主要是因为劳动者过多的接触粉尘、放射以及有毒物质所产生的,且其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有着严重的威胁。另外,职业病在后期的治疗过程中,因为治疗费用较高,也为劳动者的经济能力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因此,为了有效的降低职业病的发病几率,相关企业就需要加强对职业病的重视力度,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
简介:摘要当今时代,我国煤矿事业发展迅猛,管理理念和方式都有了很大进步。与此同时,煤矿行业职业健康事业也取得了较大发展,职业卫生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也在形成中。2016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作的部分修改,同时国家安监总局还颁布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方针。在煤矿职业病防治以及职业健康监管方面,国家卫生计生委、安监总局以及人力资源等部门联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进行了综合修订,发布了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等一系列的职业卫生标准,在工业生产尤其是煤矿生产行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简介:摘要:职业健康形势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是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传统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尘肺病仍然是现阶段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 90%),职业病防治任务严峻;新的职业健康问题不断出现,疲劳、过劳、肌肉骨骼损伤等工效学问题,作息制度、职场竞争等职业紧张导致的心理、生理和行为异常问题日渐显现,新的职业健康损害亟待防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以及生态环境、生活行为方式的变化,工作相关疾病越来越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原因。二是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正规经济与非正规经济部门、小微企业等的职业健康工作发展极不平衡,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服务既不公平也不均衡。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劳动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简介:摘要: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占一次性能源的60%,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煤炭的产出与利用,然而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面临着各种急性、慢性职业病,严重影响着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规范操作。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研究表明,我国煤炭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与职业病死亡人数之比高达1∶6,由此可知,煤矿职业健康管理仍需进一步的规范与落实,而有效的应急预案与防治措施可以大大降低作业人员患病率,对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具有重要的意义。郭德勇等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进行研究,指出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重点、关键和核心,探讨了应急预案在平禹四矿中的应用;彭然等提出了煤矿链生灾害概念,说明现有应急救援体系没有形成多灾种综合救援体系,阐述了链生灾害对灾害预防手段和防控主次关系变化的影响;顾大钊等提出了煤矿职业防护健康理论与技术体系,形成了“源头控尘-扩散降尘-有效防护”的防护模式;宋洁等构建了基于未确知测度理论的煤矿职业病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与工程实例进行应用,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袁树杰等研究了风险评估模型对煤矿职业危害评价的适用性。可以发现,以上学者分别从煤矿安全体系建设、职业病风险评价、煤矿救援开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对于煤矿职业病灾害领域的应急预案研究却鲜有涉及,为此,以贵州某矿为例对煤矿职业病应急预案进一步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