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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一种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现金选择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独有的创新。本文对攀钢钢钒在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两次实施现金选择的纵向单案例情境化研究采用三角测量、内容编码和数据分析方法,分析了攀钢钢钒两次实施现金选择的方案设计、大股东重组动机、第三方行为、投机者套利交易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提炼发现了现金选择的峡谷桥效应、增进重组效应、风险开放效应和债券化效应,构建了现金选择制度作用机理理论和模型。

  • 标签: 现金选择权 作用机理 中小投资者 利益保护
  • 简介:限缩法官的裁量,增加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及程序权利的价值取向并没有在新民事诉讼法形成统一性以及连贯性。新法赋予当事人简易程序选择也没有经过严密的立法论证,同时由于该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及审判质量很低等因素必然造成虚置,仅起宣示作用。建立自己责任原则,完善法官的阐明义务,采取不同的收费制度等相关制度,才能使当事人真正拥有简易程序选择

  • 标签: 简易程序选择权 宣示作用 审判质量 制度设计 程序转换
  • 简介: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对“先行调解”作出了明确规定,自此,“先行调解”作为一项制度正式加入到我国法院调解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新的纠纷解决方式。缘于此次修法仍然遵从“宜粗不宜细”的立法理念.关于调解内容也仅有一个定义式的条文.对于在立法过程中就颇受争议的“先行调解”来说.[1]显然捉襟见肘。加之,缺乏配套的运作程序。先行调解程序的启动、期限、与诉讼的衔接、费用收取等等都处于空白状态,实际操作随意性大.难以发挥促进纠纷化解的制度功能.司法实践中,先行调解逐渐沦为法院、社会公众以及诉讼当事人均不待见的“鸡肋”。[2]当值民诉法修订后实施半年之际,笔者以“先行调解”施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

  • 标签: 诉讼当事人 法院调解 程序选择权 司法实践 困境与出路 《民事诉讼法》
  • 简介:处于弱势地位的纳税人权利的增强是税法研究的重点,也是强化对征税权制衡的路径之一,而建立在宪法抵抗基础之上的纳税人程序抵抗是值得关注的一项权利。纳税人程序抵抗的合理性与税收特性相关联,以社会契约论、行政行为有限公定力为构建基石,在当下税收征纳现实中的紧迫性尤其突显。纳税人程序抵抗之要素包括抵抗对象、抵抗时空、抵抗方式。此外,抵抗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受到抵抗意思和比例原则的限制。

  • 标签: 纳税人程序抵抗权 合理性 要素构建 抵抗限度
  • 简介:作为劳动者获得工伤待遇的必经之路,工伤认定不仅牵涉到错综复杂的事实判断与法律评价,更紧密关联于被灾劳动者的生存之,认定之责可谓重要而且艰巨。但行政机关却出于对效率、成本的考量,而一直坚守着封闭、神秘的程序设计,当事人既无从参与,更无从知悉认定的原委与真相。从程序正义角度观之,难免遭疑。此时,问题被卡在程序本身的正义性与经济性这两难之中,前者要求充分参与,后者则力求简约。在二者之间,真正的出路并不是某个极端,而应是一种平衡。在公正面向上,当以正式听证保障参与之;在成本面向上,则以简易设计促进效率提升。二者既相互界分又相互连结,力求在平衡与互动中实现整体效益的最优。

  • 标签: 司法源起 程序正义 成本博弈 利益衡量 听证 平衡与联动
  • 简介:构建大学生学习救济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面临物质保障救济机制缺位、可诉性界定模糊、实效性滞后、校方态度消极等困境。大学生学习救济机制的构建应该明确学习的价值位阶,重视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尊重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以及健全校内救济机制(特别是申诉制度)。

  • 标签: 大学生 学习权救济 困境 路径
  • 简介:《鹿特丹规则》管辖制度具有选择适用的特点,仅对选择适用的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缔约国在决定是否选择适用该制度时,首先必须考虑自己将受到怎样的约束.采用具体分析的方法,就《鹿特丹规则》管辖制度的约束对象、约束事项、约束内容和约束性质等展开深入分析,认为《鹿特丹规则》管辖制度对选择适用国施加的约束是特定的和明确的,这种约束有助于促进海事货物索赔管辖的国际统一.

  • 标签: 《鹿特丹规则》 管辖权 排他性管辖协议 未决诉讼
  • 简介:名誉侵权责任的认定,涉及名誉与表达自由的平衡,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共同面对的难题。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与侵权法的宪法化是平衡冲突价值的理论基础。我国学者提出了价值位阶论、个案衡量论以及抗辩体系论等模式。但各有其现实困境。名誉与表达自由均为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二者并无孰优孰劣的位阶之分,只能通过具体的利益衡量决定保护的优先顺位。基于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司法运行现状以及宪法实施机制,建议摒弃比较法上较为通行的个案衡量模式,而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规范性司法解释来明确"违法性"、"过错"等责任构成要件的合宪性解释标准。

  • 标签: 名誉权 表达自由 权利位阶 个案衡量 合宪性解释
  • 简介:人格与身份构成人身体系已成为我国民法的定论.人格与人格有着紧密的联系,它由人格直接派生,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以人格要素为客体,以维护人格独立为唯一使命的人身.现代民法上的身份的内涵也与传统身份的内涵有着极大的差别,它不再是以支配他人人身为客体的权利,而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以身份利益为支配客体的权利.人格与身份在实际运用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 标签: 人身权 人格权 身份权 关系
  • 简介:本文从产权理论出发,构建了在大股东可转让较难实现、产权法律保护薄弱等为特征的新兴市场环境中,大股东追逐控制收益而内生形成的其控制董事会结构的理论框架。利用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中强制引入独立董事的事件,我们实证检验了大股东控制收益对董事会结构调整方式选择的影响。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大股东为了削弱独立董事对自己可能的监督,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1)大股东控制收益越高的公司,选择减少非独立董事规模的调整方式(来相应减少引入独立董事人数)的可能性更大;(2)大股东控制收益越高的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标的时间更可能被推迟;(3)描述性统计发现,来自于第一大股东的董事在董事会调整完成后,占全部非独立董事的比例显著提高,从而更利于大股东控制董事会。本文的理论和政策含义是: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当程度上内生于大股东产权收益的实现方式,对治理结构进行一刀切式的外生管制可能难以取得预定的效果。

  • 标签: 董事会结构 控制权收益 内生决定
  • 简介:对于人而言,只有选择,没有不选择。即便不能选择生,我们还可以选择死。倘若不能选择服从,我们尚可以选择反抗。在这一意义上说,人又必然是自由的。人必须是自由的,纵然身体是不自由的,我们的精神还可以是自由的。

  • 标签: 随笔 杂文 杂谈 阅读知识
  • 简介:一段时间以来,官员子女火箭式提拔广受质疑而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人们注意到,不论是25岁"高票当选"的女镇长,还是27岁被提拔的副县长;不论是22岁的团县委副书记,还是毕业三年就官至地级市的团委副书记,其背后都站着一个当官的老爸.而有关当局回应民众质疑时都是一个说辞:程序合法.可有的话音没落便真相大白,于是就有了25岁的女镇长与其父同一天辞职,22岁的团县委副书记与其父同一天被免职,27岁的副县长也被免职的连台好戏.原来,所谓的"合法程序",只不过是一些手握公权力的人蒙人耳目的障眼法,是图谋一己之私利的玩偶和道具.

  • 标签: 程序玩偶
  • 简介:计算重量的衡器起源于何时,迄今尚无考古学资料证实。但在周代中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已经出现重量单位,如“镒”、“钧”、“铢”等。春秋末期,孔子的弟子子贡游说吴王夫差时,有“千钧之重加铢两而移”的话,这句话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在2000多年前,我国已经出现了能称重量的器具。

  • 标签: 重量单位 青铜器铭文 春秋末期 吴王夫差 考古学 子贡
  • 简介:存款保险机构依其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保险理赔职能型、破产管理人职能型、银行救助职能型和监管者职能型。保险理赔职能是存款保险制度应有含义。鉴于我国银行破产宜采法院控制下的折衷模式,并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能有效克服银行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障碍,因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被赋予担当破产管理人职责。但鉴于作为救助职能赖以实施基础的接管程序在次贷危机中所暴露出的局限性,以及其制度功能可在相当程度上通过破产重整实现,特别是各国对“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原则的废弃,加之国际经验昭示和制度构建初期的审慎态度使然,我国暂不宜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救助职责。并且为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无效率与高成本,也不宜赋予其监管职责。

  • 标签: 存款保险 职能定位 银行破产 破产管理人 救助人
  • 简介:从优先即先取特权的性质特征出发,综合担保物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学说,阐释优先的性质,并对我国法律中对于优先制度的建立提出建议。

  • 标签: 优先权物权公示性矛盾
  • 简介:汽车电子稳定程序(ElectronicStabilityProgram,简称ESP)是车辆新型的主动安全系统,是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和牵引力控制系统(ASR)功能的进一步扩展,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车辆转向行驶时横摆率传感器、侧向加速度传感器和方向盘转角传感器,通过ECU控制前后、左右车轮的驱动力和制动力,确保车辆行驶的侧向稳定性。如图24—22所示。

  • 标签: 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 电子稳定程序 牵引力控制系统 Program 转角传感器 侧向稳定性
  • 简介:行政问责程序是行政问责制度运行规范化、实效化、常态化的关键环节,它使行政问责由行政性而法律性、由碎片化而体系化、由内部运作而社会化、由选择化而普遍化。然而,目前我国真正或者完整意义上的行政问责程序还没有建构起来。因此,完善相关行政问责的程序规则势在必行。其中关键之点在于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或者其他法律手段将行政问责程序建构起来。具体而言,行政问责主体应非行政化、行政问责罚则应法典化、行政问责方式应衔接化、行政问责过程应司法化、行政问责结果应效率化。

  • 标签: 行政问责 程序规则 规范化与实效化
  • 简介:警察管理本质上是权力设计问题,属于中央事权,主要在国家层面施行。警察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权力边界、权力运行和权力载体。警察管理方法多属抽象行为,主要包括法律管理、政策管理和政治管理等三个方面。警察管理的意义表现在:它体现国家性质和国家能力;它体现国家的民主和法治水平;它体现出对警察发展和运行规律的认识把握程度。

  • 标签: 警察权 管理 警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