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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婴儿,事实层面客观存在由该夫妻精卵结合(夫妻亲生子女)和采用他人精液如精子库供精等生育情形——该妻为“亲生”,该夫为“非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两种情形。因父母子女亲权关系建立以事实层面亲子血缘关系为基础,对“血亲关系”事实(精卵来源及其体现的“生育意志”)判断“真”或“假”即同时指向当事人法律层面权利义务“应当”或“不应当”。本文拟通过对父母子女“血亲关系”性质的分析,并对一起亲权纠纷在亲子关系事实“悬疑”情形下,一二审法官对父女是否具有“血亲关系”作截然相反推定的案件进行剖析,说明树立婚内父母子女关系适用推定以“儿童利益最佳保护原则”为核心价值基础的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血亲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王和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应当” 血缘关系
  • 简介:<正>从法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存在着一个对权利现象的认识以及把这一认识成果借助一定的条件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问题。这个权利的确认过程十分复杂,各种因素交互作用,呈现出扑朔迷离的状态。然而,科学地揭示权利确认过程的特点及其一般规律,对这一过程进行法哲学的透视,这对于在现代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时代条件下,深刻认识权利现象的价值属性,促进从应有权利向现有权利的转化,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 标签: 应有权利 立法者 法定权利 法律根据 权利要求 确认
  • 简介: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由国家依法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的违法性得到了“依法确认”,国家才对受害的相对人给予赔偿。但是,“依法确认”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进行,比如由哪一主体确认,如何确认等问题,国家赔偿法却并未作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作法。这些因素,已经较严重地防碍了国家赔偿法的贯彻实施,影响了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因此,对于行政赔偿确认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 确认程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
  • 简介:股东资格的法律确认,意在解决具体情形下公司股东身份认定的法律问题。在近年来的公司诉讼实践中,诸如诉请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或债权人追究股东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审查、各类股东权(投票权、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派生诉讼权)的行使、股东会议各类决议效力之异议等多类纠纷案件,皆直接或间接涉及股东资格的法律确认

  • 标签: 股东资格 债权人 股东会议 股权 公司法 法律模式
  • 简介:2001年1月1日,第三人某水管站在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大宁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大宁村村委会将100余亩土地租赁给该某水管站进行砂石生产加工:同年5月初,某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国土局)收到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件,反映大宁村违法占地情况。某国土局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某水管站于2001年3月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大宁村耕地约120亩,用于堆放沙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之规定,遂于同年5月9日作出

  • 标签: 行政确认 诉讼请求 法律适用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为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对于人民法院的错误裁判,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或再审予以救济。然而,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包括审判行为和执行行为)违法侵权,是否也能通过上诉或再审予以救济?在我国,当事人对法院的司法行为违法侵权究竟以什么程式予以救济,救济的程序及效果如何?这就是司法实务界通说的违法确认,即人

  • 标签: 行为违法 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 国家赔偿 审判监督 基层法院
  • 简介:本文从如何表述诉讼标的才算合理的角度,对确认不侵权诉讼的诉的利益作了一个考量。例如,我们不仅可以对侵权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还可以对侵权事实关系进行确认;不仅可以对"现在"的侵权关系进行确认,还可以对"过去"的以及"将来"的侵权关系进行确认;不仅可以对原告被告之间的侵权关系进行确认,还可以对原告第三人之间的侵权关系进行确认

  • 标签: 确认不侵权诉讼 诉讼标的 诉的利益
  • 简介:人身伤害程度鉴定和涉案物品价值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较多争议,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争议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进行浅析,供参考借鉴。一、争议产生的原因1.人身伤害程度鉴定的争议原因。首先,法律规定了多头鉴定部门,导致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多个鉴定结论的存在。

  • 标签: 鉴定结论 审查 人身伤害 司法实践 价值鉴定 涉案物品
  • 简介:宪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实行宪政的前提和基础是宪法具有正当性.这就要正确认识宪法的实质功能,保证宪法是具有正当性的良宪.西方启蒙学者和法学家揭示了宪法的实质功能即授予国家权力和限制国家权力.我们必须抛弃对宪法功能的错误认识.只有对宪法的实质功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谋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标签: 宪法 实质功能 认识 限权 授权 宪法功能
  • 简介:《仲裁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在审查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案件的实践中,常常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订立民商事合同时都不单独订立仲裁协议,只在合同中订有约定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也称为仲裁条款。当事人在民商事合同中订立的大部分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仲裁条款,以仲裁条款替代仲裁协议。由于当事人忽视仲裁条款的订立、随

  • 标签: 仲裁协议 仲裁法 中国 仲裁机构 当事人 争议解决方式
  • 简介:微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主体地位,进入市场也没有任何的资格审查和认证,相应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机制更是少之又少,造成微商市场上鱼龙混杂,欺诈蒙骗盛行。为了使微商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更新,也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应尽快完善微商的法律主体制度,并对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探索和尝试,以完善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对新兴商务主体的规制。

  • 标签: 微商 主体地位 运营模式 工商登记
  • 简介:<正>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美]霍尔姆斯在我国民事纠纷解决实践中,"调解协议对当事人没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是人们不愿意利用调解制度的根本原因,其结果是导致调解制度萎缩"。为做好法律的衔接和增强调

  • 标签: 人民调解 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解决 诉讼外调解 非讼 案件范围
  • 简介:<正>引言确认之诉是在给付之诉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诉的类型。在德国普通法末期,作为扩大强化司法权之一而登场的1877年德国民事诉讼法首先对此作出明文规定。此后许多国家对此作出立法,例如德国民诉法典第256条,奥地利民诉法第228条,日本民诉法第134条、第145条,以及台湾民诉法典第247条,澳门

  • 标签: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民诉法 德国民事诉讼法 诉讼请求 德国普通法
  • 简介:司法确认程序作为诉讼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机制近年来不断受到重视。2013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虽然把该程序纳入其中,但目前关于该程序还有诸多问题尚存争议,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司法确认程序应当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司法程序,其裁判应当适用裁定书并且具有既判力,当事人或案外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检察院也可以对其进行监督。

  • 标签: 司法确认程序 裁定 既判力 救济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上述规定体现了无罪推定的基本精神,是对无罪推定原则合理内核的吸收。

  • 标签: 无罪推定原则 证据不足 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 基本精神
  • 简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应为非讼案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裁定书以执行力的。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执行依据应当是司法确认裁定书,而非之前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主要是因为:执行依据须为公文书,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合法,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具有可能性,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适于强制执行。因此,司法确认裁定书中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加以'复述'体现,应该包含之前达成的调解结果,尤其是针对只是部分赋予调解协议结果具有执行力的情形。

  • 标签: 调解协议 既判力 执行力 司法确认 执行依据
  • 简介:笔迹检验是确认文件是否存在添改事实的方法之一,通常这种方法多适用于添改人原文件书写人并非同一人、且添改文字较多、具备一定检验条件的情况。然而,在笔者参与鉴定的一起添改变造文件案件的检验鉴定中,却是通过对一“横笔笔画”的准确鉴定确认了原文件书写人添改变造文件的事实。

  • 标签: 笔迹检验 变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