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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空间是人类探索自然奥妙的和平区域。人类发明飞机、火箭、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登上月球,探索宇宙奥妙,本是为人类谋求福利。然而在人类进行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却产生了环境问题。空间环境污染包括空中碎片、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国际社会对空间可持续发展达成了共识。必须重视空间的法律地位问题,加强空间环境保护,以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环境保护 空间技术 空中碎片 臭氧层破坏 温室效应 可持续发展
  • 简介:<正>一、外层空间及其法律问题的提出外层空间法,简称外空法,是法律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它不但涉及国际法,而且涉及到地球物理学、气象学等学科。1957年10月4日,前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Sputnik)。半年内,第二、三颗人造卫星又相继飞上了天空。宇宙空间问题就提到日程上来了。1961年4月12日,苏联第一艘宇宙飞船由宇航员加加林驾驶进入了运行轨道。1962年2月20日,美国宇航员格林驾驶的宇宙飞船也进入了轨道。1969年7月20日,美国阿波罗号宇宙飞船第一次到达了月球。这是人类第一次接触到月球的表面。他们在月球上行走,进行了一系列试验,收集了一些月岩石标本,在那里放了许多仪器,然后回到了他们的登月舱,离开了月球。1970年4月,我国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东

  • 标签: 外层空间法 人造卫星 法律地位 宇宙飞船 国际法 法律问题
  • 简介:<正>空间探索始于一九五七年十月四日;那一天,第一颗人造卫星斯普特尼克一号被发射入环绕地球的轨道。几年后,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二日,苏联的尤里·加加林进行了第一次空间载人飞行。一九六九年七月二十日,在一次迄今为止最为复杂的空间探索使命——阿波罗十一号计划——中,美国宇宙航行员尼尔·A·阿姆斯特朗和埃德温·E·阿尔德林成为首先踏上月球表面的人。一九七一年苏联空间探测器火星二号和火星三号把宇宙容器送上了火星的表面;一九七二年六月二十二日苏联无人空间探测器金星八号在金星着陆。美国空间探测器

  • 标签: 国际空间法 使用空间 国际法 外层空间 禁止核试验条约 国际合作
  • 简介:外层空间法介绍(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续)赵理海(二)关于外层空间界限的学说关于外层空间的界线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学说。一种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出发,,其中有的是以高层大气学中的分层概念,有的是以气象学中的分层概念作为理论根据,来制定划分领空和外空...

  • 标签: 外层空间法 法律地位 高层大气学 星际飞行 同步卫星轨道 波哥大宣言
  • 简介:澳门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赵国强一、刑法空间效力适用原则概述刑法的空间效力可以包括刑法对地域的效力和刑法对人的效力两大部分,换句话说,也就是指刑法在多大的地域内适用以及刑法对哪些人适用。刑法的空间效力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问题,故在大陆法系国家的...

  • 标签: 澳门刑法典 澳门地区 行为人 刑事管辖权 普遍管辖原则 刑法空间效力
  • 简介: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在网络空间失灵。实害或者影响关联性标准是解决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问题的方案之一。但是,该标准具有形式较模糊、内容不确定、借鉴不充分、根据不明确等缺陷。与此标准相关,我国刑法亦无法原封不动地移植最低联系标准、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领土具体化说、社会关系重心说、效果原则、普遍原则等。我国的网络主权是一项事实性和领土性的物理权力。基于该网络主权观,结果及与行为的关联度模型可能是对我国管辖规定的最优解释。根据此模型,实害结果及其与行为的关系越直接、集中的法院地法院管辖地位越高;危险结果及其与行为的关系越间接、松散的法院地法院管辖地位越低。无论如何,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的标准设定应遵循国际法主权原则、刑法体系性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司法技术性原则、国际法标准原则等五项原则。

  • 标签: 网络空间 属地管辖 效果原则 普遍原则 关联性标准
  • 简介:大体上,刑法私法化是指在以纯粹公法建构的刑法中引入私法的理念、原则与方法,以实现在刑事法治框架内的犯罪治理多元化。刑法私法化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均有显性体现,其蕴涵了恢复正义、经济效益等价值追求,如此现象的产生既有刑法之内的原因驱动,也有刑法之外的因素使然。尽管刑法私法化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刑法理论及其适用范式,但其并未走向真正的对立面。传统刑法理论中犯罪的法益侵害性、消极的责任主义原理以及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均为刑法私法化提供了充分的理论空间

  • 标签: 刑法私法化 犯罪治理 法益侵害 责任主义 刑法基本原则
  • 简介: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指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律适用于哪些人和那些地方的法定范围。从另一个角度讲,刑法的空间效力实质上解决的是一个国家可以在多大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因此,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不仅为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确定了明确的对象与地域范围;也为一个国家行使刑事管辖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现代社会里,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律,不管通过何种形式,都必须确定其适用的空间效力范围。一个国家行使刑事管辖权所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与有关外国刑事管辖权的交叉与冲突。所以,确定作为国家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刑事管辖权,涉及到许多国际法上的问题。究竟如何

  • 标签: 空间效力 外国刑法 刑事管辖权 刑事追诉 国家司法机关 范围问题
  • 简介:环境法律实质上仅是社会悲剧性地分配资源的一种手段,市场、习俗、惯例和政策等手段都综合参与决定了资源的分配,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环境政策是影响环境法律的重要因素。环境政策实施对于环境法律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公共政策的演进促进环境侵权法律责任机制内在机理的更新;专门的环境政策催生新的环境法律、更新环境法律机制;地方政府对于中央环境政策再界定过程,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地方环境政策,对于环境侵权救济的影响也呈现出多种形态。

  • 标签: 环境法律 环境侵权救济 公共政策 环境政策 政策再界定
  • 简介:外空技术进步、外空活动国际化和商业化等新形势给“发射国”概念带来了挑战。由于“发射国”概念各个要素发生的变化,传统“发射国”概念已经无法完全适应当前外空活动的需要。在新技术、国际合作和商业化背景下,可以从国际立法、国内立法和合作契约等三个层面作出适当安排,应对空间发射活动发展带来的挑战。

  • 标签: 外层空间法 发射国 责任公约 登记公约
  • 简介:<正>由于环境污染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进而对现代社会科学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环境权就是其中之一。根据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解决环境权的问题,已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课题。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点探讨,希望能引起同志们的深入研究。

  • 标签: 环境权利 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污染 自然环境 从权利 保护环境
  • 简介:环境利益与人身权、财产权一样,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权益,环境危害行为的定性应围绕环境利益展开。现行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具有明显的行政从属性,即以环境行政法规的违反作为定罪的前提,这种形式化的定罪标准易偏离对环境的保护。相比之下,以环境利益为中心的违法判断,能够兼顾刑法保护环境的目的和刑法体系内部的统一。因此,以环境利益作为环境犯罪的客体,重构环境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是规制环境犯罪、保护环境的合理选择。

  • 标签: 环境犯罪 犯罪构成 环境利益
  • 简介:防空识别区(AirDefenceIdentificationZone,即ADIZ),是指从一个国家的陆地或水域表面向上延伸的划定空域,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要求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1950年和1951年,美国和加拿大先后建立防空识别区,向大西洋和太平洋延伸几百海里。凡进入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必须报告身份,以便地面国识别、定位和管制。现近20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这类区域。今年4月,发生在我国南海上空的中、美撞机事件,引起了世界的普遍关注,也引发了国内法学界的思考,有学者即曾提出了设立我国的防空识别区的建议。本文最早刊登在《哈佛国际法俱乐部公告》上,后重载于1964年的《阿尔贝达法律评论》第3卷第2期。文章对美、加两国设立防空识别区的法律依据等相关问题作了详尽的阐述。虽时间久远,但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现经作者同意,译成中文,特此刊发,以期有助于我国的理论及实务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 标签: 防空识别区 国际法 邻接空间 ADIZ 法律性质
  • 简介:移动空间的依托——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人的活动发生空间位移时的主要运载体,对其犯罪盲区实施科学的综合治理是防控城市公共交通载体犯罪的有效途径。移动空间是一种很特殊的空间实体,存在许多犯罪盲区的致盲因素。对移动空间盲区实施综合治理,既要注重对所有类型移动空间盲区的共性对策,也要注重不同类型移动空间盲区的综合治理各有侧重。

  • 标签: 城市犯罪 移动空间 空间盲区 综合治理
  • 简介:将某些违反特定行政法规并造成某种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或者将某些违反特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是国家刑罚权扩张的一种表现。环境犯罪的规定便是其表现之一。然而在人与环境关系日趋紧张的现代社会,这种做法无疑更好地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本文关于环境犯罪的定义、客体以及归责原则的研究,正是建立在这种价值判定之上。但同时也隐喻了一个问题:肯定环境刑法的预防功能却可能导致刑罚权的扩张,这是现行法律体系所不能解决的矛盾之一。

  • 标签: 环境犯罪 预防 行政从属性
  • 简介:环境犯罪将环境利益作为保护的法益.从而与公害犯罪相区别,充分反映了人类对环境价值认识的变迁。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环境刑法突破过去只重视短期利益和人身利益保护的局限,决定了环境刑法的基本目标是保护包括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在内的生态环境整体利益。维护人与环境的和谐。环境刑事立法既要有生态的观念,又要有经济和社会观念,要注意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刑法不能仅仅是对侵害的被动反应,还应作为危险防范和控制的工具。为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以行为为取向将环境犯罪设定为危险犯类型就成为必要。环境犯罪责任的承担者应是环境危险的制造者。鉴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行为人只有在有人为疏失或者滥用权力而故意地选择承担危险以致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才应负刑事责任。

  • 标签: 环境犯罪 公害犯罪 刑事立法
  • 简介:刚刚过去的世纪,人类社会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的同时,也留下了诸如温室效应、大气污染、土地沙化、生物变异、物种灭绝等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为了挽回自己的过错,近几十年来,各国对环境资源主要采取了直接保护和间接保护的方法.直接保护即是以法律或行政手段通过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或政策达到环境保护目的;间接保护则是以经济手段通过财税制度如环境税、财政补贴等实现环境保护目的.税收作为一种体现国家环境政策的重要经济杠杆,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日益凸现.

  • 标签: 直接保护 保护法 间接保护 过错 立法 十年
  • 简介:<正>现代科技和经济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空前的繁荣,然而也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灾害,它不仅破坏整个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甚至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这一灾害便是环境侵害,其情况之严重,已引起举世关注,各国法学专家学者纷起研究,提出了具有高度创见性的法学理论。我国对环境侵害的理论研究较为薄弱,有关立法也较为简单,难以对付日益严重的环境

  • 标签: 环境侵害 环境污染 环境破坏 生态环境 妨害行为 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