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4
479 个结果
  • 简介:贸易与环境这对有史以来的矛盾,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迅速推进,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日益激化的趋势。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各个国家对环境的管制越来越严,甚至单方面启动经济贸易政策作为实现环境目标的手段,结果往往是将单边环境措施异化为贸易保护的工具。WTO作为全球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是目前解决贸易与环境矛盾的主要场所。对于单边环境措施,WTO表现出有保留的许可。它原则上承认成员为满足环境政策的需要单方面采用或维持单边措施,但是坚持多边磋商与合作是解决贸易与环境冲突的首选途径,成员必须在WTO制度框架下,以不违背WTO目标和基本规则的方式实施单边环境措施,维护环境与贸易的协调发展。

  • 标签: 环境措施 WTO 上诉机构 金枪鱼案 国民待遇原则 生存空间
  • 简介:  在与博客有关的法律规则尚未出现之前,本文所倡导的博客侵权责任认定上的慎重态度,主要目的也是为博客这一"类媒体"的初期发展提供一种优惠的司法待遇.……

  • 标签: 侵权免责 免责空间 博客侵权
  • 简介:常言道:名山名水出名茶。茶树本来是野生植物,乃“南方之嘉木”,一般都生长在气候温暖潮湿、自然环境秀美且人烟稀少的山区。如果环境受到破坏或污染,茶树的生长就会受到影响,茶叶的味道就会发生变化,好茶也就变成了次茶。由此可见,茶树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

  • 标签: 茶环境 法环境 法治建设 中国
  • 简介:近期,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受到媒体公众的普遍关注。案件中,滕伟航好心搀扶摔倒受伤的路人曹炼却被其指认为肇事者,在交警部门澄清事实真相后,滕伟航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曹炼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法院依法受理后双方最终以凋解结案。本案涉及以下三个问题:

  • 标签: 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自省 司法 立法 人民法院 精神抚慰金
  • 简介:法律不是万能的,但这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加周全的法律。恰恰相反,社会生活中的很多领域是无需或是不能通过法律进行调整的,法律应当对这些领域保持自觉与克制。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不能寄望于法律垄断社会纠纷的解决,反而更应当尊重其他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和创新,对归属于'法外空间'的争议,应当交由道德、习惯等民间规范以私力救济的途径予以解决。

  • 标签: 悼念权 法律漏洞 习惯 法外空间
  • 简介:如今,生活在"微时代"的人们已经难以离开微博和朋友圈,如何才能保障"微世界"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网信办及时出台规章为建设网络清朗空间护航。自2010年以来,微博客便成为广大网民获取信息、休闲娱乐、情感交流和分享倾诉的重要渠道。

  • 标签: 护航 空间 网络 健康有序发展 2010年 获取信息
  • 简介:随着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等新科技革命的悄然而至,公众工作、生活、学习的活动空间逐步扩大,尤其是在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通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公众的活动空间已由传统的“现实空间”延伸到了所谓的“虚拟空间”。秉承发展的眼光,虚拟空间将面临人类犯罪活动的不断渗透,诸如互联网入侵、互联网涉毒信息发布、手机诈骗等的犯罪活动已在虚拟空间蔓延开来,利用虚拟空间进行的犯罪活动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犯罪的主要发展方向,利用虚拟空间进行的毒品犯罪活动更是令人担忧。目前,传统的毒品犯罪正逐步向虚拟空间渗透,通过互联网提供制毒配方和易制毒化学品、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毒品交易等的虚拟空间毒品犯罪已出现,虚拟空间涉毒犯罪已成为全球毒品犯罪的最新发展方向,因此,公安机关应对虚拟空间的涉毒行为进行阵地控制,以打击和遏制毒品犯罪的新发展。

  • 标签: 虚拟空间 毒品犯罪 阵地控制
  • 简介:欢迎各位参加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大家知道本世纪初的20年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个重要的时期我们要完成两大任务,一个是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个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在完成这两大任务的同时,还要构建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和谐社会和民主政治。关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主要有三项内容,一个是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第二就是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中部崛起和振兴老工业基地以及推进城镇化的进程。

  • 标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服务空间 国企改制 重要战略机遇期 西部大开发战略 振兴老工业基地
  • 简介:中国刑法的突出特点是将犯罪的结果·数额作为定罪和量刑的基本依据,具有偏向客观的色彩,这种特点影响了司法裁量权的行使,导致司法人员定罪与量刑的余地有限。其优点在于缩小犯罪圈、节约司法资源,且操作简便,能够在客观上保持公平;其不利之处是未体现个别预防、教育刑思想,忽视对犯罪人人格的评价以及对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的评价。未来立法的趋向应是改变片面以数额·结果为依据的客观化倾向。

  • 标签: 客观化倾向 司法裁量权 人格评价
  • 简介: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为《新法》);对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为《旧法》)进行了系统的修订,涉及基本原则、监管模式、根本制度、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改动较大。环境监管模式主要由环境基本法所确立,因此伴随着《新法》的出台,环境监管模式也相应地发生了转变:从《旧法》强调环境执法到《新法》提倡环境治理。

  • 标签: 环境治理 监管模式 环境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强调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正>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自由主义者觉得现实中既有的制度空间依旧无法承载人们的自由梦想,开始转而把因特网视为寄情自由的理想之所,在网络空间中想象、构筑、憧憬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然而,现实却告诉我们,如果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宪法结构不作出与自由所需的技术条件相一致的变革的话,那么,

  • 标签: 网络空间 因特网 代码系统 网络架构 政治架构 现实空间
  • 简介:正义是弥久常新的议题,随着“环境时代”的到来,正义也被赋予新的含义.环境正义成为环境时代的正义范式。环境是社会建构的,环境问题的真正根源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非正义性。环境正义主张所有地区与人群包括弱势群体有免于遭受环境损害的自由,有对干净的土地、空气、水和其他自然环境平等享用的权利,经由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达致可持续发展以提升民众的福祉。因此,环境法学研究应当走出“全称命题”与“重自然轻人类”的传统路径,其范式应当转移到环境正义议题。

  • 标签: 环境正义 范式转移 地区与群体差异 环境损益分配
  • 简介:一、中国环境立法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立法。是从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开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197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中国当代环境立法的起步。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国际社会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共识。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环境立法的发展。至今。中国环境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 标签: 环境法律体系 中国现代 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
  • 简介:《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出台,既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提升网络社会管控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又有助于督促互联网企业全面落实法定义务,防控网络风险,营造清朗稳定安全的网络空间。2018年11月1日《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 标签: 公安机关 网络安全 行政处罚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网络空间
  • 简介:地方政府规章本不具有制度创新的法定权限,在目前立法体制中却最具创新动力和条件,实践中也最为活跃。本文基于地方政府规章制度创新的现状,分析其创新的客观条件与主观动因,以及创新性规章的实施效果和面临的法律困境:主张肯定地方政府规章对制度创新的积极作用,同时通过推广规章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强化权力机关对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和法院的监督作用,让地方政府规章在有序和有效的监督下实现制度创新的法治化。

  • 标签: 地方政府 规章 制度创新 监督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所规定的环境污染所致损害应包含环境损害,其理论依据,在目前看来,不在于环境权理论而在于环境公共信托理论,此种理解与我国《宪法》和《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将环境污染侵权中的损害解释为包含环境损害,符合我国遏制环境污染的需要,与我国当前立法与司法实践相协调,顺应了国际立法潮流。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就环境损害而言应定性为侵害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污染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以使受损环境恢复原状所合理需要为限。

  • 标签: 环境污染 侵权责任 环境损害 公共信托
  • 简介: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法学研究中,表现出一些以非法学方法研究环境法学问题的倾向,包括以国家政策或领导人讲话为基础阐释环境法律的“行政解释学”倾向,以成本一效益为唯一分析方法而排斥其他研究方法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以及在环境科学、生态学不断发展背景下,不同学科话语转换缺失的问题倾向。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造成环境法学研究成果难以被法律实践所应用。环境法学是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部门,在研究目的及研究和应用方法上必然应当具备法学的特质。法学研究以实践为基础,主要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在方法上注重运用以权利义务分析为根本特征的法律思维。因而研究环境法学应当遵循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价值判断问题。

  • 标签: 环境法学研究方法 法律思维 价值判断
  • 简介:信息存储空间是指在网络终端设备上形成的、独立于现实世界具有信息存储功能的空间。美国判例将信息存储空间确定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利益为我国提供了有力借鉴。侵权法作为保护静态法律关系的依据,在未确立信息存储空间权之前不能满足信息存储空间作为客体进行流转的实际,合同制度囿于法律效力的相对性和主体之间地位的不平等,也难以真正有效的维护空间使用者的权益。通过物权制度确立信息存储空间权能为规制第三人入侵信息存储空间的行为找到更加合理的依据,笔者建议将能够为人力控制并具有价值的特定信息存储空间确定为"物",在《物权法》分则中确立信息存储空间使用权(用益物权),在《侵权责任法》中确立过错推定原则治理非法入侵问题。

  • 标签: 信息存储空间权 入侵动产规则 财产权 用益物权
  • 简介:最近如果你在中国律师网浏览过.也许你注意到了该网站的互动社区上.有一不敢暴露姓名的律师贴了这样的一封求救信:

  • 标签: 刑事辩护 发展空间 律师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