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种行政化的裁判程序,中国现行死刑复核程序有违现代司法规律,遭到了部分学者的批评,但是目前相关批评并没有对其合法性构成威胁。因为其拥有仁政、慎刑和优良文化传统等光环,立法者对其钟爱有加,使大多数人失去了对其展开反思和批判的勇气。要对中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进行有效的批判,就必须首先揭去其面具,还原历史真相。帝制时代的中国皇帝们之所以创建死刑复核制度,是出于集权保位、保有天命和粉饰"作民父母"的需要,其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带有鲜明的专制集权色彩。故就本质来说,中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是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今天,我们应当将其废除。但鉴于长期以来该制度具有一定的纠错和救济功能,故也不能一废了事,而应在废除它的同时建立死刑案件的第三审程序,以弥补中国现行两审终审制在救济和纠错上的不足。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复核操作在中药饮片调剂中的应用价值与重要性。方法本次研究的分析对象是我院从2015年6月到2017年10月接收并进行检查的中药饮片调剂350例,按照其是否应用复核操作分为对照组(无复核)和研究组(复核操作)各175例,分析对检查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发生率等。结果对照组研究组抽取的各175例中药饮片调剂分别通过复核与无复核操作,结果显示,研究组抽取的中药饮片调剂的饮片质量问题、配药问题、处方的完整性、饮片超量等发生率优于对照组,且研究组抽取的175例调剂中存在虫蛀、霉变和杂质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无复核操作出现的指标,两组数据的差异性较大(P<0.05),具有统计学研究价值。结论针对中药饮片调剂需要加强复核操作,以降低其调剂质量问题的发生率,减少虫蛀、霉变以及处方等问题的发生情况,提高调剂质量。
简介:死刑是否具有威慑力是死刑存废争论中的核心议题。对死刑威慑力的实证研究存在反向因果和遗漏变量两个难题,因此需要引入"准实验设计"方法。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导致我国的死刑实际执行数量明显减少。通过比较死刑复核权收回前后的犯罪率数据,运用时间序列和面板数据回归的方法可以发现,死刑政策的限缩并未导致犯罪率上升,因此有效地质疑了死刑具有威慑力的观点。在犯罪学理论上,对理性犯罪人假说的质疑,犯罪人的主观刑罚感知与客观刑罚执行状态的鸿沟,死刑相对于最严厉自由刑有限的边际效用,刑罚威慑力产生的立体维度以及死刑所具有的"残忍化效应"都有效解释了死刑威慑力难以存在的原因。保留死刑可以有效控制犯罪的迷信应当破除。